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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發布新策 支持新型高校建設
央廣網杭州4月5日消息(見習記者 臧辰庚)近日,浙江省教育廳發布《浙江省支持新型高校建設實施細則》,以“一事一議”“一校一案”等方式,在資金保障、用地需求、資源投入、教育教學改革等方面支持新型高校建設。
《細則》明確,新型高校建設支持對象為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由社會力量或省部(校、院)共建等新型主體舉辦,采用國有民辦、民辦公助等辦學模式,實行學生收費、社會捐贈和政府補助相結合的保障機制,以高起點、創新型、國際化為特點,以培養拔尖創新人才為目標,需要省重點支持(指5年內省級財政投入一般不低于5億元)的新型高校。
按照這一標準,目前浙江僅有一所新型高校,即西湖大學。但不久的將來,浙江將支持建設更多新型高校。
按照《細則》,在需求申請環節,突出“規劃+項目”。新型高校要根據自身事業發展目標,對學校未來3至5年的發展進行總體規劃,明確分年度項目實施計劃。在需求審核環節,突出“專家+聯審”。收到學校提交的項目申請后,由省教育廳牽頭會同省財政廳及有關部門、地方政府組織專家或第三方機構進行科學論證,提出審核意見報省重大科創平臺和新型高校建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并進行審議等程序。在資金管理環節,突出“預算+負面清單”。通過抓預算管理、建立“負面清單”制度,給予學校適當的經費使用自主權。在績效評價環節,突出“節點+結果”。在項目建設周期內,浙江省教育廳將會同省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年度抽查、中期評估和整體績效評價。根據年度和中期目標完成情況及整體績效評價情況,確定以后年度或下一輪的支持力度。
本次《細則》的發布,將支持方式和程序進一步明確,并與考核機制有機結合,意味著浙江已初步形成持續支持新型高校建設的長效機制,將更有利于新型高校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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