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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杭州10月12日電(記者 黃慧)記者12日從浙江省市場監管局獲悉,《浙江省知識產權保護和促進條例》(下稱《條例》)將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浙江知識產權領域第一部綜合性地方法規,也是該省當前知識產權工作堵點難點的破解之道,共七章五十五條,涉及數字治理、設立知識產權獎等15個特色制度。
近年來,浙江知識產權進入高速發展階段,綜合發展指數穩居全國第一方陣。截至目前,浙江省有效專利數量達185萬件,注冊商標397萬件,登記版權40.1萬件。
《條例》緊扣浙江實際,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建設知識產權強國先行省,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為目標宗旨,立足當下、面向未來,形成了一批具有鮮明浙江辨識度的制度安排,包括設立全國首個知識產權全門類政府獎、建立知識產權技術調查官制度等。
例如,《條例》強化知識產權創新激勵,規定浙江省政府設立知識產權獎,對在知識產權保護和促進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與個人予以表彰獎勵,進一步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這是全國首個涵蓋全門類、貫通全鏈條的知識產權政府獎。
《條例》還明確建立知識產權技術調查官制度,為知識產權案件技術事實與專業問題的調查、分析、判斷提供技術協助,以解決行政執法過程中專業能力欠缺的問題。
“《條例》的出臺,為整體謀劃和統籌協調知識產權工作,解決知識產權門類多、管理和執法職能分散等問題提供了制度依據。”中國計量大學知識產權學院副院長冀瑜表示,“《條例》對提升知識產權創造質量、完善知識產權轉化機制、建立數據相關知識產權保護規則、獎勵知識產權創造等相關促進內容作了剛性規定,提出知識產權重點保護、行政裁決、簡案快辦等制度,以問題導向、需求導向,破解知識產權保護舉證難、周期長等問題,有助于打通知識產權全鏈條,以制度創新突破現實瓶頸。”(完)
關鍵詞: 浙江省知識產權保護和促進條例 知識產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