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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僑網8月1日電 據非洲《華僑周報》微信公眾號“非洲僑訊”消息,在安哥拉,攜帶現金超過一萬美元的出境旅客被視為犯罪,錢款全部扣留。
羅安達機場海關負責人Evenini Silvestre表示,該法律生效以來,羅安達機場的海關當局已經扣押達15.7萬美元現金。根據Evenini Silvestre的說法,如果攜帶的現金超過1萬美元價值,即使乘客證明錢的來源正當,也不被允許離開。因為根據法律,乘客可以攜帶的最高限額是不超過1萬美金,符合這個標準,就不需要證明。
羅安達機場海關負責人表示,舊法律與新法律的區別在于,新的法律將超額攜帶現金離境的行為認定犯罪,而不是舊法律認為的行政違法。而且是全部扣留,不是舊法律中之扣留多出標準部分。羅安達機場海關官員也稱,按法律規定這筆錢將全部損失。
按照法律,任何人違反外幣出入境管理規定,將處以最高一年監禁或最高120天的罰款。教唆或協助實施上述罪行的銀行、金融或兌換機構的經濟代理人或雇員,將被處以最高2年的監禁或最高240天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