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發布15條穩經濟舉措加強自然資源要素保障
為山區26縣“產業飛地”建設送紅利
本報訊 (記者 朱承 通訊員 路雄英) 記者從浙江省自然資源廳獲悉,日前,浙江省發布《關于印發加強自然資源要素保障助力穩經濟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下稱《通知》),從空間規劃、建設用地指標、土地市場配置等方面發布15條加強自然資源要素保障助力穩經濟政策措施。
《通知》明確對計劃年內開工的各類建設項目,所需的新增建設用地規劃指標與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同步等額下達,全額保障。對計劃年內開工的省級及以上交通、能源、水利等重點基礎設施項目,確需占用穩定耕地的,6月底前從省預留的20萬畝穩定耕地中另行帶帽核減永久基本農田劃定任務。
“指標應保盡保,時間能快則快。”省自然資源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于年內開工的省公共設施項目,將給予更大力度支持。一是將省統籌補充耕地指標支持的申請范圍從原先的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擴大到重大教育、科研、醫療等公共設施項目;二是在補充耕地矛盾特別突出的地方,省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省統籌補充耕地指標保障比例從1/3提高到40%。
特定情況下,市縣還可以向省里借指標。《通知》提出,對于急需動工建設的地方民生項目、省重大產業項目,市縣補充耕地指標難以落實、當地有償還能力的,可申請借用省統籌補充耕地指標。
為支持鄉村振興類項目,允許對永久基本農田布局進行調整。根據《通知》,對鄉村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區范圍內,急需建設的鄉村振興類建設項目,允許在耕地面積有增加、質量有提升、生態有改善、空間布局有優化的前提下,調整永久基本農田布局。
如何助力山區26縣在中心城市和大灣區新區平臺建立“產業飛地”?《通知》明確規定將統籌安排兩大指標予以支持。一是6月底前,將統籌安排山區26縣每縣1500畝建設用地規劃指標。二是定向為飛入地核減750畝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
一增一減,為山區26縣“產業飛地”兩端帶來紅利。“這意味著,省級將在‘產業飛地’飛入地統籌安排不超過1500畝建設用地規劃指標,飛入地可依據‘產業飛地’實際情況統一或分散使用新增規劃指標。”浙江省自然資源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核減的750畝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可供飛入地統籌使用,將有效減輕飛入地用地壓力,提升接納山區縣產業的積極性。”
擴大有效投資,需要進一步提升土地使用效能。《通知》提出探索增加混合產業用地供應。具體而言,單一工業用地中可突出主導用途(其中工業建筑面積占比不得低于50%),兼容倉儲、物流、研發、辦公、商業等混合用途。“此前工業土地出讓都是單一用途較多,這項探索將有效應對當前產業形態多元化的趨勢,對于企業拿地意愿和節約集約用地也有較大助力。”浙江省自然資源廳相關負責人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