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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中國恒大發布內控評估及對前任審計師提出的某些問題檢討的主要結果公告。
公告顯示,恒大就該額外復牌指引委任了羅申美咨詢顧問有限公司(羅申美)對恒大內部控制體系及程序進行檢討,以及國富浩華(香港)風險管理有限公司(國富浩華)對前任審計師提出的某些問題進行檢討。
發現的問題包括恒大未有建立利益沖突申報制度以規范員工、管理層及董事的道德行為流程;未有制定政策及管理制度,以監控恒大對上市規則下的企業管治守則及相關法規的遵循(包括內幕消息、重大信息、須予公布的交易、關連交易,以及其他應予披露的交易等的信息識別、監控及披露程序)等企業內部監控環境。還有就是流程層面控制問題,如《商業集團管理辦法》已明確規定承租方逾期繳租時的各種追收流程,但商業集團尚未建立用于記錄追收欠款進度及情況的臺賬。
恒大已建立《集團總部管理辦法》及《項目公司管理辦法》,當中包含項目公司、項目地塊的處置流程、審批權限及土地合同履行流程,但未包括非地產類型的投資項目管理制度;目前,恒大的資金中心會每月組織地區公司的資金部及營銷品牌部開會討論預計未來一個月的新增融資及按揭下款的情況,但未有為流動資金管理制定書面政策。
針對上述問題及提出的相應建議,恒大一一回應并表示將按建議完成相應整改。如針對流動資金管理政策,恒大表示,公司出現資金流動性問題之前,財務中心及資金中心會統籌地區按周/月編制現金流平衡預測表。同時,集團每月下發資金支付計劃,由財務中心、資金中心及綜合管理中心統計和管理,并共同跟進計劃的實施情況。目前各區域公司資金一般由政府共管及統籌,全力配合保交樓相關工作。
此外,公告指出,集團將按建議制定《恒大集團現金流預算及執行管理辦法》,要求地區公司、下屬公司每年制定《年度現金流預測表》,上報至財務中心及資金中心,形成《年度現金流預測匯表》。匯總表需由本集團執行總裁審閱后,提交至董事會審議決策。此外,資金中心亦需定期將《年度現金流預測表》及實際執行數據作比較,并進行差異分析。差異分析將上報至執行總裁審閱后,提交董事會審議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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