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7月7日,自然資源部發布關于持續推進農村房地一體宅基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通知。
據觀點新媒體了解,各地要在已有工作基礎上,以行政村為基本單位,統一組織開展地籍調查,查清宅基地及房屋的坐落、界址、面積、權屬等,滿足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工作需要。僅完成宅基地調查的,補充開展房屋調查;宅基地和房屋均未調查的,開展房地一體地籍調查;已完成房地一體地籍調查未登記的,核實已有成果,做好完善更新。
要按照《地籍調查規程》《農村地籍和房屋調查技術方案(試行)》《農村不動產權籍調查工作指南》等技術標準,規范開展權屬調查和不動產測繪。對于權屬來源不明確或實地界址不清晰的,要認真履行四鄰指界程序并由權利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確認。
因地制宜,選取合適的不動產測繪技術方法。有條件的或靠近城鎮的,可采用解析法;不具備采用解析法條件的,可利用現勢性較強的航空或高分辨率衛星影像數據編制工作底圖,靈活采用圖解法或部分解析法;暫不具備解析法和圖解法條件的,可利用“國土調查云”等軟件結合勘丈法進行不動產測繪。
各地要充分利用地籍調查和確權登記等已有工作成果,全面掌握已調查登記、已調查未登記、已登記發證、已登記未發證宅基地的宗數和面積等情況,以縣(市、區)為單位建立健全工作臺賬,夯實確權登記工作基礎。
對權屬合法、登記要件齊全的宅基地及房屋均未登記的,要盡快辦理房地一體確權登記頒證;宅基地已登記、房屋未登記的,根據群眾需求及時辦理房地一體登記,換發房地一體不動產權證書;已登記的宅基地及房屋自然狀況和權利狀況發生變化的,依法辦理相關登記。
對“一戶多宅”、宅基地面積超標、非本集體成員占用宅基地、沒有權屬來源材料的宅基地,以及合法宅基地上的房屋沒有符合規劃或建設相關材料等情形,各地可依據《國土資源部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財政部農業部關于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等政策文件以及地方細化完善的政策要求辦理登記。
對納入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住宅類房屋專項整治問題臺賬的房屋及用地,做好問題處置與登記工作銜接,根據處置結果依法辦理登記。對違反國土空間規劃管控要求建房、城鎮居民非法購買宅基地、小產權房等,不得辦理登記,嚴禁通過不動產登記將違法用地或違法建設合法化。
標簽: 房地產【責任編輯】余佩掀(PO466)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