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競價成交的原則是什么?
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實時成交。在連續競價中,對新進入的一個買進有效委托,若不能成交,則進入買入委托隊列等候成交;若能成交,即其委托買入限價高于或等于賣出委托隊列的最低賣出限價,則與賣出委托隊列順序成交,其成交價格取賣方叫價。
連續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是什么?
【1】最高買入申報價格與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相同,以該價格為成交價格;
【2】買入申報價格高于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的,以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
【3】賣出申報價格低于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的,以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