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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合景泰富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發布內幕消息,稱根據2024年1月票據的條款,公司未能于強制贖回日期支付該部分本金,將構成違約事件,并未能于強制贖回日期后30日寬限期屆滿時支付有關利息。
合景泰富稱,未能按照附息銀行及其他借貸的預定還款日期(即2023年4月28日)支付其本金人民幣2.12億元,觸發若干長期附息銀行及其他借貸的交叉違約。
公告稱,截至公告日期,公司尚未接獲相關債權人就2024年1月票據發出的任何加速還款通知。
合景泰富表示,鑒于目前的挑戰,集團認為應為所有持份者的利益即時探尋目前境外債務狀況的全面解決方案,以確保集團可持續經營。
合景泰富續稱,公司現正與潛在候選人討論擔任財務顧問的角色,以評估集團的資本架構、流動資金及探尋所有可行的解決方案,藉以緩解當前的流動資金問題,并盡快為所有持份者達成最佳的解決方案,公司亦已就此委聘盛德律師事務所作為法律顧問以提供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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