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糾紛能否仲裁?
1、房屋買賣合同出現糾紛后,當事人雙方可以申請仲裁。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二條
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房屋糾紛找哪個部門?
房屋糾紛可以找房地產管理部門、消費者協會或其他組織部門調解,也可以找仲裁機關進行裁決,當事人還可以直接到行政部門投訴或者去房屋所在地的法院起訴解決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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