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ST世茂,600823.SH)發布2023年4月房地產項目經營情況簡報。
2023年1-4月,世茂股份實現銷售簽約面積約17萬平方米,同比下降7%;銷售簽約金額約34億元,同比上升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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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4月,世茂股份無新增房地產儲備項目。
世茂股份在5月5日、5月8日、5月9日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收盤價格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2%。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23年修訂)》的相關規定,屬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情形。
5月5日,世茂股份因最近一年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實施ST。該公司股票于5月5日起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在風險警示板交易,股票價格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從盤面看,世茂股份自5月5日起連續3個交易日股票跌停,截至5月9日收盤,該公司報1.71元。
世茂股份表示,目前生產經營情況正常,近期該公司經營情況及內外部經營環境沒有發生重大變化。該公司于4月29日發布了《世茂股份2022年年度報告》及相關公告,部分子公司在2022年審計工作中發現被執行及訴訟。該公司將理清涉訴案件完整詳細情況,成立專項調查組,核查業務形成背景,以確定該事項對財務報告的影響。同時,調查組將逐項確認公司資產狀況,并于2023年內完成調查報告。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見的財務審計報告和否定意見的內控審計報告。除上述情況外,世茂股份、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于公司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籌劃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資產重組、股份發行、重大交易類事項、業務重組、股份回購、股權激勵、破產重整、重大業務合作、引進戰略投資者等重大事項。
此外,世茂股份表示未發現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影響的媒體報道或市場傳聞,亦不涉及熱點概念事項等。該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在本次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
此前的4月28日,世茂股份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問詢函,上證所要求世茂股份在10個交易日內書面回復并披露。
2022年世茂股份營業收入約57.46億元,同比減少70.37%。其中房地產銷售收入39.48億元,同比下降77.2%;房地產租賃收入(租金 物管費)14.47億元,同比增長4.43%。
2022年世茂股份凈利潤為-73.04億元,同比下降442.04%;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約-45.3億元,同比減少571.47%;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約-35.68億元,同比減少443.88%;綜合毛利潤13.96億元,同比下降80.33%,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約207.32億元,同比減少19.67%;總資產約1304.45億元,同比減少8.77%。公司剔除預收賬款之后的資產負債率為65.73%,有息負債率為70.84%。
年報顯示,年審會計師對公司2022年度財務報告出具了保留意見,對公司內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見,主要是由于部分子公司資產被申請強制執行進程中,執行標的金額162.88億元,占凈資產的比例達39.91%,年審會計師未獲取與該事項相關的全部資料,也無法通過其他審計程序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且認定上述事項構成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上海證券交易所請該公司年審會計師:(1)說明對子公司資產被強制執行事項的核查情況,包括工作過程、時間和取得的證據等材料;(2)結合前述問題,說明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的原因;(3)請年審會計師結合資產被強制執行金額達162.88億元的情況,以及對公司各期財務報表的影響,評估無法獲取充分、適當審計證據對財務報表使用者產生影響的廣泛性,說明在內控報告被出具否定意見的情況下,對公司年報出具保留意見的合理性。
年報顯示,2022年度,世茂股份計提存貨跌價準備53.51億元,是導致業績虧損的主要原因,而2020年、2021年僅分別計提存貨跌價準備330萬元、4.69億元。
上證所請世茂股份補充披露:(1)分項目補充列示存貨計提減值準備的情況及對應金額,并結合項目的開發及銷售情況、所處區域及周邊可比項目售價變化,及減值測試相關過程及參數選擇等,說明本期計提大額減值的原因及合理性、計提金額的準確性;(2)結合近三年存貨減值準備的計提情況與周邊項目售價變化情況,說明本期存貨跌價準備計提相關政策是否與前期一致,計提金額發生重大變化的原因,是否前期計提不及時、不充分,是否存在利用減值計提來調節利潤的情形。
年報顯示,2022年末公司投資性房地產余額548.21億元,占資產總額的42.03%,報告期內,公允價值下降20.13億元,也是公司業績虧損的原因之一。
上證所請公司補充披露:(1)相關投資性房地產項目名稱、所在區位、出租或出售情況,以及相關項目公允價值確認方法與變動明細,說明本期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與行業和區域趨勢一致;(2)結合近三年經營情況與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化,說明本期公允價值確認方法是否與前期一致,是否集中在本期確認公允價值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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