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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5月9日消息,檢察辦案發現,近年來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數量和涉案標的額均大幅上升,有的當事人不服司法裁判,向檢察機關提出監督申請。檢察機關依法加大法律監督力度,2023年一季度共辦理房屋買賣合同類民事訴訟監督案件800余件。
最高檢介紹,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特點。
一、房屋出賣人“一房二賣”給買受人造成經濟損失。
二、房屋實際所有人與權利證書登記人不一致產生房屋權屬爭議。
三、房屋買受人購買明顯低于市場價格房屋易給自身造成損失。實踐中,房屋權利證書登記人有時并非房屋實際所有人。在房屋名義登記人出售房屋,而實際所有人對出售行為未予追認的情況下,該行為屬無權處分行為。此時,若房屋買受人購買房屋的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其購房行為可能不構成善意取得,不受法律保護。(澎湃新聞記者 劉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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