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和法人名譽權有什么區別?
(一)法人名譽權的內容以經營形象為主。公民的名譽是指對公民的能力、品行、作風、思想、才干等方面的社會評價。內容強調的是個人的品行作風這一專屬于自然人素質的名譽。法人名譽權的內容直接與法人的經濟活動和生產經營成果相聯,是伴隨企業經營過程中通過自身的能動作用而塑造出的社會形象,即對法人生產經營能力、生產水平、資產狀況、產品聲譽、商業信用、成果貢獻等因素的綜合社會評價。
(二)法人名譽與財產利益緊密相聯。公民名譽權側重于精神利益上的損害,財產性內容不大。而法人名譽權則與財產利益聯系十分密切。法人名譽一旦遭受損害,將直接影響企業經營收入,導致產品滯銷、交易關系中斷,影響企業的生存發展。
(三)法人名譽權被侵害的方式以虛假宣傳為主。法人名譽損害方式主要是虛假宣傳或商業詆毀行為。通常是采用捏造、散布虛假事實以損害企業的商業信譽、商品名聲或在報紙、電臺等大眾媒介上進行虛假不實或評論失當而損害企業名譽權。一般不會出現暴力侮辱等只能作為于自然人的侵害方式。
(四)法人名譽損害后果不存在精神痛苦。法人名譽損害的后果是造成法人社會評價降低,但不可能使法人自身產生精神痛苦,而對公民名譽的損害則常常造成受害人精神痛苦和心靈創傷。
侵犯名譽權處罰標準是怎樣的?
1、侵犯他人名譽權的,可以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名譽權是人格權的一種。這些被維護的名譽是指具有人格尊嚴的名聲,是人格的重要內容,受法律的保護。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1)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3)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4)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5)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