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額選舉與等額選舉的區別是什么?
1、候選人與應選人數的差別: 等額選舉是指候選人與應選人數相等的選舉,而差額選舉是指候選人數多于應選人數的選舉。等額選舉候選人都能選上,只是職位的差別;而差額選舉是多人爭奪一個職位,便于選出優秀的人才。
2、選舉輪數的差別: 等額選舉的選舉輪數比差額選舉少,一般差額選舉會采用車輪制進行選舉。一般侯選人僅此1人,選舉即是通過與認可。未過半數重選,一般情況不會重選。差額選舉,普遍采用,一般侯選人3—4人,自由選舉2—3人,得半數以上,按得票多少而定,其中有2人未過半數,重選,直到選出為止。
差額選舉比例應多于多少?
差額比例應多于百分之二十。差額幅度中,由選民直接選舉的代表候選人名額,應多于應選代表名額三分之一至一倍;由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上一級人大代表候選人的名額,應多于應選代表名額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差額選舉確定候選人數可根據以下公式計算:候選人數=應選人數+應選人數×差額比例。最終結果非整數時不可采用四舍五入法,而應采用“進一法”。例如“候選人數”最終值為“1、2”時,應確立2位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