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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福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布“晉安湖壹號項目規劃設計條件擬調整公示”,建設單位申請規劃設計條件調整:“本項目應布置兩棟高層塔樓”調整為“本項目應布置二至三棟高層塔樓”。
據觀點新媒體了解,晉安湖壹號(福州宗地2021-77號)位于晉安區三創園內,晉安湖東側,南方建材市場周邊舊改B-01地塊,土地用途為商業用地,占地面積39.44畝;容積率不超過4.5,其中酒店建筑面積54000-56000平方米,商業建筑面積8000-10000平方米;建筑密度不超過40%以下,綠地率不低于30%,建筑限高150米。
該項目應建設自持酒店建筑面積5.4萬平方米,競得人還需自持商業商務建筑5000平方米(其中商業2500平方米);商業(酒店功能除外)、商務建筑每一分割單元建筑面積不得小于300平方米,底層商鋪不受此限制。
晉安湖壹號已于2022年2月24日取得投資項目備案,項目(法人)單位為福建光洋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此次公示,意味著晉安湖壹號項目或新增一座高樓,由原來的兩棟高層塔樓建設成三棟高層塔樓。
關鍵詞: 福州晉安湖壹號項目規劃調整 或新增一座高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