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深圳公安局、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了《深圳市積分入戶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此辦法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辦法》明確了申請積分入戶人員應同時具備的基本條件:
1、年齡男性在55周歲以下,女性在50周歲以下;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2、持有有效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3、擁有深圳市合法產權住房連續滿5年或合法租賃住所年限連續滿5年;
4、依照法律法規正常繳納深圳市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年限累計滿5年;
5、無刑事犯罪記錄,且未參加過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
積分入戶人數實行年度總量控制。年度入戶指標數量納入深圳市年度戶籍人口增長計劃內統籌安排,并向社會公布。
積分入戶指標由居住情況、參加社會保險年限情況、 見義勇為、負面行為、違法行為等指標組成,入戶總積分為各項指標累計積分。市發展改革部門、市公安部門可根據計劃執行情況適時對積分指標及分值、負面行為清單做動態調整。
以配偶房產(或本人與配偶共有房產)申請入戶的,夫妻結婚時間在年度申請截止之日應連續滿2年且婚姻仍在存續期內。入戶申請人未成年子女允許申請同步隨遷入戶。
入戶申請人及其隨遷家屬戶口簿仍登記為農業家庭戶的,應當同時辦理深圳市“農轉非”手續。
按照積分入戶指標分值表顯示:
擁有深圳市合法產權住房時間每滿1個月積1分;
租賃住房時間每滿1個月積0.2分;
社會保險,繳交深圳市社會保險(養老保險、 社會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時間,每個險種每滿1個月積 0.3分;
見義勇為加30分,如有負面行為減200分。違法行為減300分。
積分入戶負面行為清單:
有以下負面行為清單中任一行為記錄的減200分。
深圳入戶分為三大類:核準入戶,積分入戶,政策性入戶,其中積分入戶又分為(人才引進積分入戶、居住社保積分入戶、納稅入戶),大家在入戶時重點要理解這幾個入戶的政策,符合哪個就辦理哪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