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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晚間,中山市住建局發布了《關于繼續開展購房消費券活動的通知》,8月20日起至10月7日(含當天)期間在中山市范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購買日期以交付定金時間為準(交付定金日期以銀行劃賬時間為準)。購房人申領消費券時,需完成網簽備案及繳納契稅。
購買第一套或140平方米以下(建筑面積)新建商品住房的,按每套3萬元發放消費券;購買除上述住房以外其他新建商品住房的,按每套1.5萬元發放消費券。
消費券適用于中山市的建材、家具、家裝、家電、家飾、家紡、家庭用品等行業,使用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