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沈陽市房產局、國家稅務總局沈陽市稅務局發布《關于調整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免征年限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免征年限由5年調整為2年。
據悉,《通知》表示,為消除新冠疫情對沈陽市正常生產生活造成的不利影響,減輕群眾購房負擔,滿足住房需求,經研究,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免征年限按國家規定執行,由5年調整為2年。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聯合發布部門按照工作職責負責解釋。
相關業內人士表示,增值稅免征年限的條件,是近年來房地產稅費調整的重要方向,沈陽此次將個人轉讓住房增值稅免征年限由5年調整至2年,降低了交易門檻,有助于合理購房需求釋放。(楊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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