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南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了《關于調整土地出讓住房全裝修條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發布土地出讓公告的市本級商品住宅用地出讓項目執行新標準,這標志著南昌市今后拿地的商品房項目的住房裝修銷售將執行最新限價標準。
《通知》明確,南昌市對企業選擇全裝修住宅的項目調整裝修銷售價格限高標準:具備地暖系統和中央空調的新建商品住房,裝修銷售價格控制在2500元/平方米以內;具備地暖系統或中央空調的新建商品住房,裝修銷售價格控制在2000元/平方米以內;不具備地暖系統和中央空調的新建商品住房,裝修銷售價格控制在1500元/平方米以內。具體由企業按3個檔次標準自行確定后報備公示。
同時,《通知》規定暫不設定項目建設全裝修住宅比例條件,允許企業自行確定住宅項目全裝修比例。對企業選擇全裝修住宅的項目,開發企業應針對選擇的裝修檔次標準建設對應全裝修樣板房,并在銷售現場和樣板房現場公示《裝修標準材料及設備清單明細》(包括但不限于裝修材料及設備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家等內容);《裝修標準材料及設備清單明細》應作為附件體現在《商品房銷售買賣合同》中。(江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