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南寧市發展改革委發布公告,就《南寧市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方案》(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住宅前期物業收費包括哪些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是多少?定價范圍如何確定?記者就此進行了采訪。
物業服務收費的定價模式,是居民最關心的問題之一。上述征求意見稿提出,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根據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其中,南寧市保障性住房(含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住房、廉租房、政策性租賃房)、房改房、老舊住宅、普通住宅小區等前期物業(業主大會成立之前)服務收費以及停車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
其他類型物業及業主大會成立之后的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舊住宅、普通住宅小區的物業服務收費及停車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由于目前正在征求意見中,待今后方案正式出臺并施行后,已簽訂住宅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小區,物業服務等級和收費標準按原合同約定執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期滿后,則按新出臺的方案執行。
據介紹,住宅物業服務費包含物業共用部位維護、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費用、維護費用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含共用設施設備運行以及公共性服務所產生的物品、水、電等費用,如滅四害的藥品、路燈用電、消防及綠化用水等公攤水電費,不含電梯運行費用及二次供水加壓費用)。物業服務企業不得另行向業主分攤有關費用。
根據上述征求意見稿,住宅物業服務費實行按服務等級定價,共分為五個等級。前期物業服務等級一級基準價最高,為2.30元/平方米·月;二級、三級、四級分別為1.80元/平方米·月、1.40元/平方米·月、1.10元/平方米·月;五級最低,為0.70元/平方米·月。住宅物業服務費政府指導價實行基準價和浮動幅度管理,浮動幅度不超過10%。
近年來,隨著汽車保有量的快速增長,小區“停車難、車難停”的現象普遍存在。上述征求意見稿擬對住宅機動車停車收費標準進行適當調整。機動車停車收費細分為車輛停放服務費和車位租賃費兩大類。室內和室外停車,在不同的時間段分別設定了臨時停放和月票的計費方式(元/輛·次),并設定最高限價。對很多居民關注的人防車位、立體停車位,則執行車位租賃費收費標準。此外,住宅非機動車分為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和其他非機動車等三類。停車收費包括車輛停放保管服務費和車輛停放服務費。(記者徐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