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租購并舉’的頂層設計的總基調下,‘租購同權’政策已經具備重要的落地推廣的前提條件。”
全國人大代表、58同城CEO姚勁波在2018年首次當選人大代表時提出的四個建議案中,就包括《關于規范租房市場,保障“租”有所居的建議》,去年他也提出了相關的建議案《規范引導長租房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今年,姚勁波向2022年兩會提交五份書面建議,聚焦“進一步減負增效精準幫扶小微企業”“提升職業教育水平促進服務業實現更高質量就業”“應用數字技術推動家政行業提質擴容增效,服務高質量發展高品質生活”“加快落實‘租購同權’切實保障低收入人群相關權益”以及“促進汽車全生命周期流通助力擴大內需”等話題。
其中,今年的議案《加快落實“租購同權”切實保障低收入人群相關權益》,再度重申要保障“新市民”和“夾心層”群體的切身權益。
在姚勁波看來,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深入推進,住房是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民生大事,2021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要統籌推進經濟發展和民生保障,完善公共服務政策制度體系。在中央“租購并舉”的頂層設計和“房住不炒”的總基調下,“租購同權”政策已經具備重要的落地推廣的前提條件。
中國房地產報:你連續多年提出關于深化改革租房市場的建議案最大的原因是什么?
姚勁波:當前租房市場長期存在“重售輕租”、“租購不同權”的傾向,首先是租賃雙方權利義務不平等,經常會出現損害租房群體權益的現象,例如隨意提價、克扣押金、驅趕租客等;另外,租房群體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務上還有較多門檻。
考慮到“新市民”、“夾心層”群體,應當有側重地制定租房差別化的分配政策。在租購協同發展的目標下,我建議:
一、穩定租房價格,將年度租金漲幅率控制在5%以內;二、穩步推動租購同權,推動租房群體在教育、醫療衛生、就業等方面享有均等權利;三、加強司法保障,設置高效的租務法庭,來處理租房糾紛。
中國房地產報:目前,國內長租房市場仍處于起步階段,行業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存在一些突出問題。我們注意到你今年的重點是落實“租購同權”保障低收入人群,你認為在這兩個方面的落實上,最大的現實困難是什么?
姚勁波:從“租購同權”來看,是指明確租賃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建立穩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并逐步推進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務方面與買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但從目前來看,低收入人群在租賃層面的保障還相對較弱,尤其是外來低收入群體,市場上缺乏大量穩定且租金低廉的租賃房源,而公租房在很多城市還是優先保障本地戶籍的原住民為主。因此,擴大保障性租賃房源中可覆蓋外來低收入人群的比例,將是個較為有效的手段。
另外,從目前現狀來看,滿足了一定條件,租房子女入學并不難,但由于名校資源有限,租房者和購房者的子女享有同樣的待遇,尤其是進名校時的排位待遇,當下并不能實現。同時,由于北上等大城市落戶依然存在一定門檻,外來低收入群體子女在高中的入學以及高考層面依然會存在明顯不同。
中國房地產報:我國租購同權目前面臨幾個方面的挑戰。包括租賃關系和租金的穩定性不足、承租人申請基本公共服務限制性、基本公共教育與住房產權高關聯等,你覺的目前最現實的、可實現性最強的方面是哪些?
姚勁波:從國內房地產發展來看,在租購并舉大背景下,未來的住房市場正往三元化方向發展,即商品住房、共有產權住房和租賃住房,用以滿足不同的住房需求群體的居住需求。
租購同權上目前在基本公共服務以及租賃關系穩定層面可以優先推進,尤其是各地已經不斷推進在法律法規層面對于租賃關系穩定層面進行規范,尤其是租賃期限和租金漲幅層面,未來都將是監管的重點,也是亟需和可實現的。
同時在公共服務層面,由于各地落戶的不斷放松,基本可以有序過渡到公共服務的均衡性,但公共教育層面的同權在現實層面的實現難度較大,需要結合教育改革逐步推進。
建議案《加快落實“租購同權”切實保障低收入人群相關權益》概要
1.住房租金年度漲幅不超過5%
穩定租房價格,是我國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抓手。目前大城市的新市民70%以租房為主,房屋租金占到收入的30%-50%,把年度租金漲幅率控制在5%以內,讓新市民和年輕人更安心,提升幸福感。
2.穩步推動租購同權
確保購房者和租房者享受同等的權利,逐漸推進租賃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保證租房的弱勢群體在合同范圍內合理使用和占有住房的權利,以及其他相關服務和權益,特別是承租人在享受教育、醫療衛生、就業等方面。
3.建立租務法庭,加強司法保障
設置專業高效的租務法庭,設計專門處理租房糾紛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采取更接地氣的夜間開庭、巡回開庭以及遠程開庭等便民措施,解決司法救濟最后一公里的阻隔。如遇租房者拖欠房租等損害房東利益的行為,應倡導雙方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解決。租購同權最大的意義不在于對市場的影響,而在于解決年輕人的剛性居住需求,引導健康的置業觀。(徐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