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記者獲悉,廣西區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區直中心”)發出通知,明確職工個人及家庭購買首套及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60萬元提高至70萬元;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套數認定也有新變化。上述調整自3月1日起實施。
職工個人及家庭購買首套及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60萬元提高至70萬元。職工個人及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維持不變。區直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本次調整旨在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重點保障繳存職工購買首套房的剛性需求,幫助中低收入家庭的解決住房問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套數認定方面,規定變得更細致了。申請人及配偶在南寧市所轄城區內擁有的住房套數,具體以南寧市房產管理部門數據為準。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以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信息和在全國范圍內使用過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為準,區直中心通過有關渠道核實。
另外,區直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結合區直和中直駐邕單位實際,優化差別化信貸政策,研究適當降低繳存職工購買第二套改善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加大住房公積金對繳存職工購買首套住房及改善性住房的政策和資金支持力度。同時進一步加強貸款風險防控,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權益,保障住房公積金資金安全。(記者 李儉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