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十三屆五次會議將于2022年3月4日在北京召開。全國政協委員、香江集團總裁翟美卿的6份提案中,有一份關于調整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優惠政策以及延長執行期限的建議。
在她看來,近年來實施的一系列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優惠政策,極大地支持和促進了最基本社會經濟細胞小微企業的發展,相應免稅以及低稅負措施也促使小微企業極大提升了納稅遵從意愿,某種程度上也拓寬了稅基,并未造成財政收入的大幅下滑。
為更有效的發揮該優惠政策的威力,翟美卿建議將現執行的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政策執行期延期兩年,同時提升免征增值稅銷售額標準至300萬元,并實施季度申報。
一、建議進一步將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銷售額提升至年銷售額不超過300萬元,季度銷售額不超過75萬元的標準。同時,對小微企業增值稅采取季度申報的方式。
翟美卿認為,這樣可以進一步擴大紓困小微企業行業范圍并增加數量,達到充分使用政策手段刺激消費、拉動內需,廣泛支持小微企業生存和發展的目的;二是通過采取季度申報方式,減少免稅政策弱化操作空間,不因一些小微企業某月銷售額突高而影響免征政策享用;三是減少申報次數,優化稅收征管措施,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二、建議將上述稅收優惠政策的執行期限延期兩年,自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持續性穩定的優惠政策將使得數以千萬計的小微企業產生良好的市場預期,促使其充分穩定發展,也為后疫情時段經濟回穩復蘇創造政策扶持環境。
三、建議簡化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享用的計算環節,將小微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1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多環節減計計算方式直接精簡為按照應納稅所得額的2.5%的綜合征收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將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多環節減計計算方式直接精簡為按照應納稅所得額的10%的綜合征收率繳納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