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舉行《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新聞通氣會,會上,相關負責人介紹,保障性租賃住房,面對的群體為住房困難的新市民、青年人,且在申請上不設收入門檻——“這類群體,經濟不一定困難,但是在住房上暫時存在困難”。
其中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優先保障新市民中從事基本公共服務的住房困難群眾(環衛、公交、教育、醫護等群體)。堅持小戶型、低租金為主。以成都為例——成都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以70平方米以內的小戶型為主,租金接受政府指導,按照市場租金的75%—90%執行,各區(市、縣)可根據實際提高租金優惠比例,租金年漲幅不超過5%。在住房標準上,提出響應國家“三孩”生育政策,保障性租賃住房將適當配置三居室、四居室房源,滿足多子女家庭租賃需求。在租金水平上,提出租金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水平的90%,并保持相對穩定。
2022年,四川省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將實施擴面增量,將支持攀枝花、德陽、廣元、廣安、巴中等產業工人較多、住房租賃需求較大的城市穩步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四川全省今年力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7.8萬套(間),新增發放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補貼7770人。“十四五”期間,四川全省力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34萬套(間),其中成都市籌集30萬套(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