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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的復雜,遠非理論上那么簡單,若不是親身經歷很難體會到,也就是外行看看熱鬧。
開始說故事。
本文的主人公老張,平生沒投過機、沒冒過險、沒有“偷雞蝕過米”…當然也沒發過財。可就在2018年鐵了心想干票大的,沒曾想卻翻了船。
2016年大家都知道,全國房價翻跟頭似的往上漲。有房的人資產膨脹,猶如搭上了財富的高鐵。沒房的人呢?只能眼睜睜的看著富裕從眼前溜走。
當時的社會氛圍充斥著階層下墜焦慮、充斥著買房致富“錢的味道”,老張俗人一個、終究抵擋不住“暴擊、爆賺、翻倍”之下錢的誘惑…因為那時候人人相信“房價永遠漲”、“買房才能致富”。
老張收入有限、月工資小一萬,可如何用較少的收入撬動更多的資產呢?畢竟買房至少得掏30%的首付、這并不是一筆小數字。
或許很多人都知道該如何破解…高評高貸,把房子的評估價做高,這樣就能從銀行貸更多的錢、從而付更少的首付。這樣首付問題解決了、房子也買到手了,可因為從銀行貸了更多款、自然月還款額要增加。
老張就是這樣操作的。
他先把自住的房子抵押給銀行、獲得了近百萬的現金,之后又一下子選中兩套200萬出頭的房子。
按理說兩套總價400多萬的房子,首付應該在一百多萬、貸款應該在約300萬。可因為高評高貸,首付只掏了五十萬,貸款接近400萬,這樣每月還款額就高達2萬多。如果再加上自住房的抵押貸還款,每月光還貸款就近3萬。
老張手里還有抵押貸出來的剩余50萬的閑置資金啊?是的,那是為了還貸款用的、俗稱的“以貸養貸”。
跟很多人的想法一樣…月供個兩三年、等房價漲上去再賣掉,清償債務、洗腳上岸。
可結果呢?
200萬出頭的房子不僅沒漲、市價反而跌至180萬左右,不僅三年的月供(房租遠不能彌補月供)打了水漂、本金也虧了進去。
有人可能會出招,趕緊賣房止損啊。負債累累的老張一千個愿意賣房,畢竟能借的錢都借了個遍、眼看著就要斷供暴雷了。
可現實不允許啊!
房子欠銀行200萬,可只能賣180萬,如果賣房就得倒貼20萬…可從哪籌集這筆“巨款”呢?
2
前兩年,類似老張這樣操作買二手房的人并不鮮見、尤其抱著投資賺錢目的買房的更是不在少數。
通過高評高貸,用最少的首付、最多的貸款撬動更多套數、更大金額的房子,把杠桿弄的高高的。雖然月供壓力是增大了,但因為想著房價必漲、就可以借助較小的月供撬動大額資產,并隨著資產泡沫而大賺特賺。
現在回頭看,一些人的夢幻是破滅了,但背后的金融杠桿原理應引起注意。
2020年,因為疫情出現了一波信貸紅利。
出現了很多二十年期等額本息或每月還息、五年還本的優質信貸產品,最主要的是利息出奇的低、能低至4%左右。
要知道在2017/2018年房市最火熱的時候,有些房貸的利息非常高…最高能達6.37%,普遍接近6%。
如果把高息的房貸置換成低息的經營貸,期間會有約2%的差額,按照100萬房貸計算的話、每年光利息就能凈省2萬塊,500萬房貸就是10萬塊,二三十年下來就是數十萬到數百萬的金額。
這么好的白送錢機會,所有人都抓住了嗎?沒有。
不是因為沒信息、也不是因為審批嚴,而是因為房價跌了、若想置換得倒貼錢。
房抵貸一般能貸房子評估價的70%,評估價是參考市場價的。當市場價下跌、評估價自然也跟在下調…因為2020年時,部分城市房價相對2017/2018年高點下跌,所以同一套房子在2020年和2017/2018年時能貸到的款額是不一樣的,后者比前者少。
舉個例子。
2017年,一套價值100萬的房子,首付是30萬、能貸款70萬。可到了2020年因為房價下跌,同一套房子只值80萬、也就只能貸款56萬了。
如果某人在2017年買了套100萬的房子、以6.37%的利率貸款70萬,在2020年想把這70萬的貸款置換成4%左右利息的經營貸,就需要倒貼現金約14萬…因為2020年這套房子只能貸56萬,跟之前銀行欠款70萬之間有14萬的差額,這個差額需要補出來。
100萬差額是14萬,如果300萬、500萬那差額就更多了。
不少人就因為無法拿出這筆差額現金,只能無奈的看著降低貸款成本的信貸紅利跟自己擦身而過…不置換、雖然利息高但月供還能還,若置換、利息是低了可卻會因吞噬現金流而杠桿斷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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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過去房價高歌猛進的時代,買房意味著賺錢、房子就是著資產,沒有在意還有一種特殊情況的存在:負資產——房子的價值、房子售賣后的所得款,不足以支付銀行的欠款。
這兩年,隨著部分城市和地區房價的下跌,之前高點買房(環京樓市中特別明顯)或之前做了高評高貸(如本文開頭的老張)的買房人正面臨負資產的困境。
去年以來,部分城市法拍房數量暴增。我們都知道,法拍房的起拍價一般都在房子市場價的8折左右。
問題來了:為什么債務人不自己按照市場價格出售、而甘愿被低價拍賣呢?
原因當然很多,但其中的一個原因就是負資產…賣掉房子的價款、還不夠支付銀行的欠款,欠銀行100萬,房子只能賣80萬,若自己賣房還要一次性倒貼現金20萬。
若拍賣呢?雖然只能賣五六十萬,但不用自己再去籌集20萬的現金啊…對于債臺高筑的人來說,一次性籌集一筆錢是很難的。
債務人不是不想賣,而是賣不了——債務人需要自己籌集20萬現金,再加上買房人80萬的房款,還清銀行100萬的欠款后,才可以去辦理房產解押手續、變成全款房后方能房產過戶。
現在各地的二手房市場成交清淡,在價格下跌的同時、成交量也大幅下跌。都說沒有賣不出的東西、只有賣不出的價格,為什么房東不大幅降低價格、把房子賣出去呢?
原因當然很多,但其中的一個原因仍然是負資產:當房子是負資產時,出售時不僅不會增加現金流、反而會吞噬現金流,也就沒有了出售的必要。
前兩年,有些人在做房產投資時一味的加杠桿、疊負債,在被問到當月供枯竭該怎么辦時,得到的大多數回答是“大不了賣一套房子”或“大不了把房子賣掉”,因為賣房意味著回款和現金流…這當然都是房價上漲情況下出現的幻覺,一旦房價下跌、直至變成負資產時,賣房不僅不會產生現金流、還會吞噬現金流,賣房越多、倒貼的錢就越多。
對于部分高杠桿賭徒來說,目前面臨這樣尷尬的處境:我不是不想賣房、也不是甘愿躺平等著暴雷,我想“死”、但對不起…我“死不了”,因為實力真的不允許啊。
有時候,賣房不是增加現金流、反而是吞噬現金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