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鄧州市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申請執行人葛某冒雨來到法院,將一面寫有“依法為民做主,執行為民解憂”的錦旗送到執行法官手中。
據悉,原告葛某與被告王某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在審理中雙方達成一致調解意見:被告王某于2023年5月起每月28日前支付原告貨款20000元直至208941元的貨款付清之日為止。
調解書生效以后,因被執行人未按約履行,申請人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之后,考慮到該案系涉營商環境案件,如果貿然采取凍結、失信限高等措施,可能給被執行人公司企業帶來一連串的不利后果。執行干警遂多次通過電話聯系督促被執行人及時履行義務,并實地走訪其經營場所。在了解到被執行人并非惡意逃避履行,而是因他人拖欠公司的貨款未能及時回款,導致資金鏈緊張,但公司目前還處于正常的生產經營當中后,考慮到當前的經濟大環境,為了盡可能減少對被執行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秩序的干擾,同時充分保障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執行干警積極發揮能動履職理念,及時調整執行方式,多次聯系雙方到庭協商履行還款方案,希望兩方能互諒互讓多換位思考,經過多次耐心細致溝通和釋法說理,申請執行人最終表示可以再次延期,被執行人也表示會在寬限期內盡快履行還款義務。后在執行干警的多次敦促下,被執行人最終履行了全部的義務。
一面錦旗,承載了當事人對法院執行工作的認可,也寄托著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新要求與新期待。接下來,鄧州法院將不斷創新執行工作思路,健全快速執行機制和案件統籌協調機制,秉承善意文明執行理念,靈活運用執行措施,為營造良好營商環境保駕護航。(供稿:朱小旭 張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