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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法官,太感謝您了,這幾年做生意都不容易,貨款有了著落,我懸著的心也就放下了。”近日,唐河縣人民法院畢店法庭在審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中,利用“訴中保全+線上調解”模式,促使“失聯”當事人現身并達成和解協議。
2021年9月至2022年4月,被告黃某在原告楊某處購買攝像頭等貨物,貨款總計32000元。被告黃某于2022年11月25日向原告楊某出具欠條一份,并承諾于2023年6月將貨款結清。被告逾期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履行支付貨款義務無果,故訴至法院。
賬戶被封,被告現身
案件受理后,因被告黃某不是本地人,承辦法官李航路通過電子送達方式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及開庭傳票等相關文書,但未成功送達,且被告一直拒接電話。李航路及時告知原告楊某,由于不能成功送達,楊某將面臨較大訴訟風險。原告隨即提起訴訟保全,申請對被告黃某名下財產進行查控,法庭立即對保全申請及擔保材料進行審查并制作保全裁定,查詢并凍結了黃某的存款賬戶、微信錢包賬戶。在賬戶被凍結后,“失聯”的黃某主動與承辦法官聯系并表示愿意和原告調解,希望盡快解除保全措施。
線上調解,高效解紛
承辦法官趁熱打鐵,多次與原、被告雙方進行溝通協商,最終促使雙方達成了調解意見,并通過“河南網上庭審”小程序,組織雙方進行線上調解簽字,當日向雙方當事人送達了調解書,至此該案順利審結。
法官提示
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關系人起訴前或當事人起訴后,為保障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或者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當事人爭議的有關財物采取的臨時性強制措施。
財產保全制度能夠防止被保全人財產轉移,訴訟中給予被保全人壓力,助推部分案件得以調解,達到以保全促調解的目的,也能幫助案件順利執行,切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供稿:唐河縣法院 李航路)
關鍵詞: 唐河縣法院 欠款人微信被凍后現身 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