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后會花錢減刑嗎?
入獄服刑的犯人是不可能花錢買減刑的。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必須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才可以減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七十八條
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減刑最多能減多少年?
減刑最多能減多少需視具體情況而定:
1.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最多能減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處無期徒刑的,減刑后實際執行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3.對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限制減刑的,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減刑后實際執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
4.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減刑后實際執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