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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財經北京8月31日電 據工信部消息,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集成電路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通知》(財稅〔2023〕17號)有關規定,為做好2023年度享受加計抵減政策的集成電路企業清單制定工作,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稅務總局等四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通知,明確了2023年度清單制定工作的管理方式、享受政策的企業條件等內容。通知所稱清單是指財稅〔2023〕17號中提及的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集成電路設計、生產、封測、裝備、材料企業清單。清單印發后,列入清單的企業可在當期一并計提前期可計提但未計提的加計抵減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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