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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財經北京8月17日電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發布關于促進退役風電、光伏設備循環利用的指導意見。其中主要目標指出,到2025年,集中式風電場、光伏發電站退役設備處理責任機制基本建立,退役風電、光伏設備循環利用相關標準規范進一步完善,資源循環利用關鍵技術取得突破。到2030年,風電、光伏設備全流程循環利用技術體系基本成熟,資源循環利用模式更加健全,資源循環利用能力與退役規模有效匹配,標準規范更加完善,風電、光伏產業資源循環利用水平顯著提升,形成一批退役風電、光伏設備循環利用產業集聚區。
重點任務方面提出,要積極構建覆蓋綠色設計、規范回收、高值利用、無害處置等環節的風電和光伏設備循環利用體系,部署了6方面重點任務。一是大力推進綠色設計。引導生產制造企業以輕量化、易拆解、易運輸、易回收為目標,在產品設計生產階段進行綠色設計。二是建立健全退役設備處理責任機制。要求集中式風電和光伏發電企業依法承擔退役設備處理責任,發電企業將廢棄物循環利用和妥善處置作為風電場改造升級項目的重要內容。要求落實國有資產交易流轉有關要求,進一步優化國有退役風電、光伏設備處理處置制度。三是完善設備回收體系。支持光伏設備制造企業通過自主回收、聯合回收或委托回收等模式,建立分布式光伏回收體系。鼓勵第三方專業回收、“一站式”服務模式。引導風電機組拆除后進行就地、就近、集中拆解。四是強化資源再生利用能力。鼓勵再生利用企業開展退役風電、光伏設備精細化拆解和高水平再生利用,支持龍頭企業針對復雜材料加快形成再生利用產業化能力。五是穩妥推進設備再制造。積極推進風電設備中高值部件以及光伏逆變器等關鍵零部件再制造。穩妥有序探索在新能源運營維修領域應用再制造部件。六是規范固體廢棄物無害化處置。加大對退役風電、光伏設備回收利用處置全過程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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