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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7月27日舉行的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張青松表示,鼓勵更多科創型企業進行再融資和并購融資,希望銀行能夠為并購融資活動提供更多的信貸支持。
“在整個科技創新活動中,無論從科創主體的角度,還是一個企業發展的不同周期的角度,對金融的需求、對金融產品的需求都各有不同,所以,我們作為資金的供給方,應該聚焦短板弱項,發揮我們自身的優勢,能夠盡可能地滿足科創型企業以及企業科技創新活動的金融需求。”他說,具體有五個方面。
一是推動科創型企業貸款持續保持較高增長速度。“我們國家是銀行信貸為主體的金融供給模式,大大小小的銀行是我們提供科技資金的主力軍。從人民銀行角度來講,我們要運用總量和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為金融機構支持科技創新提供良好的貨幣環境。”他表示,銀行業金融機構必須從其管理機制、風險評估、產品服務等方面提升自己的專業服務能力,把科技創新作為信貸支持的重點。
二是不斷提升多層次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功能。在債券市場上,推動科創型企業債券發行規模,在股票市場上,鼓勵更多的科創型企業發行上市。張青松特別提出,暢通創投機構“募投管退”全鏈條,也就是資金募集、資金投資、資金管理以及資金退出,加強對種子期、初創期科創型企業的金融供給。“我們還鼓勵更多的科創型企業進行再融資和并購融資,并且希望銀行能夠為并購融資活動提供更多的信貸支持。”
三是進一步發揮保險和融資擔保機構的風險分擔作用。科創活動不確定性較強,融資擔保和保險有風險分擔的天然職責和職能。具體到首臺首套重大技術裝備、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將進一步完善保險補償機制試點政策。
四是不斷優化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的配套政策。鼓勵科創型企業充分利用國際資本市場,加強銀政企對接和科技共同信息的分享,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等配套政策。
五是要統籌金融支持科技創新和防范金融風險。“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指導銀行業等各類金融機構嚴守風險底線,重點督促他們落實好風險防范的主體責任,堅持自主決策、自擔風險,使得金融創新、風險防范形成一個邏輯整體,推動銀行業自身高質量發展,以及金融創新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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