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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財經北京7月27日電 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27日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和水利部日前聯合發布通知,結合《現代煤化工產業創新發展布局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實施情況以及產業發展面臨的能源安全、生態環保、水資源承載能力等形勢任務,明確了推動現代煤化工產業健康發展的有關事項。
通知提出,規范項目建設管理。從嚴從緊控制現代煤化工產能規模和新增煤炭消費量,《方案》明確的每個示范區“十三五”期間2000萬噸新增煤炭轉化總量不再延續。確需新建的現代煤化工項目,應確保煤炭供應穩定,優先完成國家明確的發電供熱用煤保供任務,不得通過減少保供煤用于現代煤化工項目建設。此前未納入《方案》的新建煤制烯烴、新建煤制對二甲苯(PX)項目,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相關部門,按照《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規定,根據項目原料、用能、水資源等要素保障條件,經評估論證并納入《方案》后,由省級政府核準。新建年產超過100萬噸的煤制甲醇項目,由省級政府核準。
通知要求,加強規劃布局引導。在《方案》明確的現代煤化工產業布局基礎上,按照區域重大戰略和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國土空間規劃、區域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等要求,進一步加強規劃引導,優化產業布局,推動存量現代煤化工項目加快實施先進技術裝備改造升級,新建煤制烯烴、煤制對二甲苯(PX)、煤制甲醇、煤制乙二醇、煤制可降解材料等項目重點向煤水資源相對豐富、環境容量較好地區集中,促進產業集聚化、園區化發展。根據資源環境稟賦和承載能力,優化傳統能源產業空間布局和用地結構,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嚴禁新增煤化工產能。對于現有現代煤化工產能規模較大的地區,鼓勵通過上大壓小、煤炭用量置換等方式實施新建項目,避免同質化、低水平重復建設。
通知還明確了加大科技創新力度、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加強安全環保監管和明確各方責任分工等具體事項。
本通知作為《方案》的重要補充,自印發之日起執行。以往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推動現代煤化工產業健康發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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