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金只能領取一次嗎?
失業金不是只能領取一次,失業金領取次數是沒有限制的,失業人員領金期滿后重新找到工作并參保,再次失業后符合申領條件的,可以繼續申領失業保險金,但已納入待遇核算期的累計繳費月數不能重復計算,失業金單次領取期限不超過24個月。
失業金補貼怎么申請?
失業金補助的申請領取具體如下:
1、在當地的社保局辦理失業報備:
辦理方是公司,在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的前15天道繳納失業保險的社保局辦理;
2、符合辦理領取失業金的條件:
(1)公司為志愿繳納失業保險金的時間超過一年;
(2)而失業的原因不是個人造成的,在這之前辦理了失業登記,并且還要有再就業要求;
(3)個人愿意接受關于再就業的培訓;
3、用人單位需要向社保局遞交相關的材料,方可辦理失業報備;
4、在辦理了失業登記之后,是社保局對失業的審查時間;
5、審查合格之后,失業人員要前去參加在就業培訓,領取失業金,辦理下崗證;
6、到社保局去提交一些文件材料辦理手續之后開始領取失業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