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中公司在外地勞動仲裁怎么辦?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是如何規定的?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勞動仲裁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管轄,所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在異地的,應該到異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機關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