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婚罪應該判多少年
重婚罪應該判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由此可見,刑法不僅處罰有配偶的一方,如果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話,那么也是構成重婚犯罪的。此時,就要按照法律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進行判刑。
二、
重婚罪的認定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重婚罪的認定需要滿足的條件有: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
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后事實婚型;
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
找法網提醒您,當事人如果符合以上三個條件其中之一,那么就依法構成犯罪,重婚罪。
三、
重婚罪屬于自訴案件還是公訴案件
重婚罪既是自訴案件,也可以轉化為公訴案件(只有在被害人不告訴情況下其他公民向檢察機關控告才轉為公訴案件)。
情節輕微、因果關系清楚,有明確的自訴人和被告人、不需要采取偵查手段就可以調查清楚的,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控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即為自訴案件。對于其中證據不足需要采取偵查手段才能查清案件事實的,或者認為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應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即轉為公訴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