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處罰是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如果是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將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