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要求是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
此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均需要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和出資能力,且半數以上的發起人股東需要在我國境內有住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八條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第七十九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承擔公司籌辦事務
發起人應當簽訂發起人協議,明確各自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八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第七十九條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承擔公司籌辦事務
發起人應當簽訂發起人協議,明確各自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