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保監會5月4日公布2022年度保險業償付能力監管工作情況。通報指出,保險業償付能力指標維持在合理區間,風險總體可控。
業內人士認為,2022年我國持續加強償付能力風險監管和穿透式監管,成效顯著。過去一年,保險業穩妥有序化解風險。未來,保險業應加快創新業務模式,開拓新增市場業務渠道,走高質量發展道路。
償付能力充足率指標保持在合理區間 中小型險企償付能力承壓
(資料圖)
通報指出,2022年償付能力充足率指標保持在合理區間。2022年末,保險業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196%,遠高于100%的達標線。其中,財產險公司、人身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的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為238%、186%、300%。
銀保監會表示,持續加強償付能力風險監管和穿透式監管。一是持續加強行業償付能力風險監測。全年召開四次償付能力監管委員會季度工作會議,分析研判保險業償付能力和風險狀況。深入開展市場調研,指導協同各銀保監局做實償付能力風險監測工作,不斷加強償付能力分析預警能力。二是啟動2022年度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能力監管評估工作。組織對70家保險公司開展現場評估,推動公司健全風險管理機制、提升行業風險管理能力。三是貫徹落實中央巡視整改和中央審計委有關要求,強化財會監督。對2家保險公司開展財會專項檢查,對22家保險公司開展財會或償付能力數據真實性檢查,對4家公司典型問題公開通報,強化監管剛性約束,夯實風險監測數據基礎。
華創證券分析師徐康指出,保險業償付能力指標保持在合理區間,行業風險總體可控。自2022年一季度償二代二期全面實施后,由于對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評估更為嚴格,上市險企及非上市險企償付能力充足率普遍均出現下滑。在償二代二期工程下,人身險公司未來利潤計入償付能力資本的標準收緊,直接造成核心資本的下滑。
“近期銀保監會下發《關于繳納保險保障基金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以險企風險綜合評級為依據制定風險費率。償二代二期下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評估標準顯著提升,短期內中小險企資本充足度承壓、刺激部分險企進一步補充資本,中長期有利于保險行業資本管理和風險管理水平的整體提升。”徐康說。
數據顯示,2022年,保險行業通過市場化方式補充資本540.47億元,其中20家保險公司股東增資412.67億元,10家保險公司發行資本補充債127.80億元。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主任何小偉認為,增資、發債可以解決資本不足和償付能力下降,險企的償付能力危機得以緩解,面臨的監管壓力也可以暫時緩解。
有業內人士指出,對于頭部險企和中小險企來說,發債需要經過評級,規模一般不超過凈資產的40%,通常中小險企的發債能力比大型險企的要低一些,但是這也要看險企的資產質量和信用評級情況。
在徐康看來,上市險企規模相對較大,償付能力較為充足,風險評級高,風險費率低。在行業風險控制能力分化、監管要求趨于嚴格、資本充足度要求上行的背景下,上市險企有望憑借較強的經營能力和較高的償付能力充足率進一步跑贏行業。
“險企提升自身的‘造血’能力才是穩步發展的根基所在。創新業務模式、開拓新增市場業務渠道,才是險企長久發展之根本。”一位業內人士說。
穩妥有序化解風險 如期完成“明天系”保險機構接管
銀保監會在2023年工作會議上指出,今年的重點工作任務之一是統籌推進保險公司回歸本源和風險處置。堅決整治惡性競爭亂象,研究出臺保險公司監管評級和分類監管制度。
通報顯示,2022年風險綜合評級結果整體保持穩定。2022年末,保險業風險綜合評級結果為:風險小的A類公司49家,風險較小的B類公司104家;風險較大的C類公司(即中風險公司)16家;風險嚴重的D類公司(即高風險公司)11家。
梳理發現,對比2021年末,C、D類公司數量均有所增加,其中風險嚴重的D類公司數量漲幅最快,增加了7家;風險較大的C類公司數量為2021年末的兩倍,達到16家。
不過,從2022年全年情況來看,風險綜合評級結果整體保持穩定,年末風險小的A類公司數量有所回升。此外,2022年銀保監會防范化解重點公司風險。一是穩妥有序推進高風險機構風險處置工作。如期完成“明天系”保險機構接管。創新處置模式,建立風險處置專項工作機制,成立專班或專責組推動高風險機構風險化解,推動地方政府落實屬地責任,制定風險處置方案。對高風險機構實行貼身監管,防范流動性、涉眾事件等風險隱患。二是對償付能力不達標和出現償付能力風險苗頭的公司,及時采取監管約談、風險提示、現場督導等多種方式,督促公司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償付能力。
2022年,全系統就償付能力相關風險對保險公司進行監管談話128家次,發送監管風險提示函65家次,下發監管意見書22家次,采取行政監管措施5家次,要求11家次保險公司提交預防償付能力充足率惡化或完善風險管理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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