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嘍小伙伴們,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或多或少的都會接觸到托管轉出(托管轉出摘牌是什么意思)方面的一些說法,有的小伙伴還不是很了解,今天就給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關于托管轉出(托管轉出摘牌是什么意思)的相關內容。
嵊州市人才開發服務中心個人檔案存放流程
嵊州市戶口或與嵊州市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都可將個人檔案存放在嵊州市人才開發服務中心!一般來講,個人檔案存放在嵊州市人才開發服務中心需提交身份證,現用人單位勞動(聘用)合同,辭職辭退、取消錄(聘)用或開除的通知(批復)文件或解除(終止)勞動文件,等待嵊州市人才開發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審核。 嵊州市人才開發服務中心個人檔案存放流程 ??1.存檔人提交檔案調入申請材料 ??2. 嵊州市人才開發服務中心經辦人員審核申請材料,材料不齊全的,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補齊的材料;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并退還材料; ??3.開具調檔函,為材料齊全和符合存檔條件的開具! ??4.攜帶調檔函到原檔案存放地辦理檔案轉遞手續,對不符合轉遞規定的,原檔案管理服務機構或原工作單位不得轉出。#檔案托管#
(資料圖)
自托管多鏈錢包TokenPocket發布公告稱,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門發布《關于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的相關監管條款,將對中國內陸用戶終止相關部分功能服務、終止對可能涉及交易相關的及不符合《通知》等規范性文件或法律、法規規定的第三方DApp等服務,保留錢包的基礎服務功能(轉賬、收款、DApp瀏覽器等功能)。針對符合規范地區發布國際版。TokenPocket表示,只對符合相關監管規則的地區用戶提供服務,會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工作,堅決排查、監控非法的第三方平臺內容。后續相關調整,以官方公告為準。#加密貨幣#
百度百科介紹沈陽樂幫科技有限公司,其實就是一個皮包公司,看起來利潤豐厚,說什么無人售貨模式、三方擔保,一站式托管。說白了、你只準投錢,不允許提現,懇害了多少人,少則一萬多、則十幾萬,不計其數。也有不少報警,可這個騙子公司依然存在,警察的速度太慢,呼吁一下、我們國家是法制國家,有沒有正義的記者或315來管管這種不平之事兒呢?每天都幻想著警察能把錢追回…… 愿看到此帖的人,遠離
未具名礦工將返還Bitfinex錢包誤操作付出的7626 ETH Gas費
好幣吧獲悉,9月28日消息,非托管交易所DeversiFi發推表示,以太坊區塊13307440的打包礦工已經確認,將歸還Bitfinex錢包昨晚誤操作而付出的7626ETHGas費用。DeversiFi明日將發布該事故的詳細報告。 此前報道,Bitfinex交易所的一個主要錢包以總計7676.62ETH(約合2354萬美元)的Gas費用進行了一筆10萬美元USDT的轉賬,最終的接收方為2019年從Bitfinex分拆出來的非托管交易所DeversiFi。挖出了包含該筆交易區塊的礦工在過去7天挖出的區塊數量排名前十,目前身份未知。
歐盟就清理加密貨幣監管達成一致
歐盟委員會、歐盟立法者和成員國周四在布魯塞爾就可能成為加密貨幣行業的第一個主要監管框架達成協議。此舉是在三大主要機構敲定旨在打擊加密貨幣洗錢措施后的第二天。
新規則出臺之際,數字資產正處于殘酷時期,比特幣面臨十多年來最糟糕的一個季度。
這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法律,被稱為加密資產市場或 MiCA,旨在使加密市場中的眾多參與者的生活變得更加艱難,包括所謂的穩定幣的交易所和發行人,這些代幣旨在與現有資產掛鉤,例如美元。
根據新規則,Tether 和 Circle 的 USDC 等穩定幣將需要保持充足的儲備,以滿足在大規模提款時的贖回請求。如果規模變得太大,還面臨每天交易額被限制在 2 億歐元以內。
雖然歐盟成員國將是規則的主要執行者, 如果加密平臺被認為沒有適當保護投資者或威脅市場完整性或金融穩定,歐洲證券和市場管理局(ESMA)也有權介入禁止或限制加密平臺。
MiCA 還將解決圍繞加密的環境問題,要求公司披露其能源消耗以及數字資產對環境的影響。
出于對利用加密資產洗錢和逃避制裁深感擔憂,監管機構還就某些加密交易減少匿名性的措施達成一致。
如果金額超過 1,000 歐元的門檻,則需要報告交易所和個人擁有的所謂“非托管錢包”之間的轉賬,這對于出于隱私原因經常交易數字貨幣的加密愛好者來說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
代表藝術品等數字財產所有權的不可替代代幣(NFT)被排除在提案之外。歐盟委員會的任務是在 18 個月內確定 NFT 是否需要自己的制度。
不穩定幣
這些規則遵循 terraUSD 的崩潰,這是一種所謂的“算法”穩定幣,它試圖通過使用復雜的算法來維持 1 美元的價值。這場災難導致整個加密市場損失了數千億美元。
自從 Facebook 在 2019 年嘗試推出自己的代幣時,政策制定者一直對此類代幣持懷疑態度---這些代幣旨在與美元等現有資產掛鉤。當局擔心私人數字代幣最終可能會威脅到歐元等主權貨幣。
減少碎片化
總體而言,MiCA 是歐盟首次嘗試為數字資產制定全面監管。
盡管其一些更嚴格的政策讓一些加密公司感到不安,但一些業內人士認為此舉是積極的一步,并相信歐洲可以在加密監管方面處于領先地位。預計這些規則最早將于 2024 年生效,這是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舉措,將使歐盟在推出針對加密市場的法律方面領先于美國和英國。
風險基金 Presight Capital 的顧問帕特里克漢森說:“市場的協調是真正在歐洲產生更大和規模更大的加密公司的關鍵。”
“歐洲目前缺乏大型加密公司,碎片化是原因之一。”
重慶的王女士,加入了一個投資微信群,在朋友的帶領下,短短10天就賺了13000,隨后她加大了投入,想要乘勝追擊,沒想到卻出事了。她在平臺上的錢,全部都變成了一種“糖果”,不能再提現了。
直到這時,王女士還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她嘗試找平臺客服,卻無人回應,她又找到了介紹自己來這個群的朋友,讓她大跌眼鏡的是,她的朋友鄭女士沒了當初的熱情,很冷漠回復,讓她自己去找平臺,錢不能提現和她無關。
無獨有偶,李女士和金女士也是通過鄭女士加的群,鄭女士表示這個“全民秒殺”的平臺,是她前男友開的,保證不會虧錢,她也是出于對朋友的信任,加入了進來,她也是10天左右時間,投了30萬進去參與刷單,每單有1個點的提成,但是最后也是全部變成了“糖果”,不能提現了。
更讓她們氣憤的是,這個平臺幾天之后,也是徹底打不開了。
記者陪同王女士,想找這位鄭女士了解下情況,可是對方怎么都不開門。記者只能通過電話,聯系了鄭女士,鄭女士表示:
“這是她們心甘情愿投資的,有問題找平臺,和我沒有任何關系。”
說完她就掛斷了電話。
這其實就是一起刷單詐騙,那么問題來了,鄭女士只是介紹人,她沒有參與詐騙,就當真與此事無關嗎?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刷單類的詐騙屬于電信詐騙,雖然鄭女士沒有直接參與,但是她卻起到了幫助其推廣的作用。
根據《刑法》第287條之二規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很顯然鄭女士的行為,是符合這條規定的,若不是她的極力推薦,王女士等人也不可能解除到這個平臺。要說她不知道這個平臺是干嘛的,我估計沒人會相信吧。更何況她和王女士還是9年的朋友,這都能去欺騙,可見她用心之險惡。
鄭女士明知平臺屬于詐騙性質,還一個勁地讓朋友進入,其目的不言而喻,事后卻說和自己無關,確實是個笑話,所以,她的行為已經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等待她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目前,王女士和金女士等人,已經向派出所報了警,警方已經開始介入調查。
而刷單平臺背后的人,才是最大的罪魁禍首,涉嫌詐騙罪。
《刑法》第266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在這件事中,僅僅知道的王女士和金女士等人被騙的金額,就已經超過了50萬,根據法律規定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肯定被騙的不止王女士等人,這加起來金額可不少了,這伙人被抓住后,面臨的將是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這件事告訴我們,只要違法,就休想抽身世外,當初拉人來刷單時,鄭女士就應該知道后果,一句無關不能撇清她的責任。
這樣的套路其實很簡單,對方往往讓你,在網上拍下指定的商品,并付款就能獲得不菲的報酬,拍完后會一起支付受害者的貨款和酬勞。犯罪分子會先給些甜頭,騙得信任之后,讓受害人加大投入,多刷多賺,到最后攜款逃走。
天上不會掉餡餅,只會掉陷阱,能夠輕輕松松賺錢的項目,別人自己就干了,哪里輪得到你,掙錢的事別人會告訴你?人家自己掙不好嗎?
#重慶頭條# #普法行動#
奉勸大家不要把錢放在p2p網貸平臺了!現在那個平臺e微貸,電話打不通。提現端口也凍結了!找南京鼓樓法院、南京鼓樓公安分局都沒有用!甚至于找四川這邊的公安局也沒用!我花了50元復印農業銀行流水,10元錢復印托管銀行:廣東華興銀行流水!往返于江蘇昆山、南京和四川德陽中江三地之間!期間還去中國農業銀行拿著戶口本注銷銀行卡名字和更正重號身份證信息為居民身份證信息。同時把銀行卡手機號更改了!付出了這么多,卻沒有得到一點回報!打了無數個電話。問了律師、法院、公安、銀行等等各色人等都沒有什么實際性的幫助!!!算了,4000多元錢只有聽天由命等法院解凍吧!!!真累!!!!!!
#近3000儲戶12億存款無法提現#河南、安徽的多家村鎮銀行出現經營問題,儲戶提不了現,目前已有近三千名儲戶,共12億存款無法取款。此事需要從速調查、從速處理,妥善解決,穩定民眾對銀行業的信心,避免出現極個別銀行因自身問題引發的金融信用問題。
此次涉事的村鎮銀行多數都由許昌農商行控股,該銀行此前就出現過因違規放貸而被處罰。而在儲戶無法取款的問題出現后,河南新財富集團控股公司被挖出來,該企業與涉事銀行存在合作關系,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相關部門應當馬上介入此事情,如果說儲戶的錢是因為銀行作為中介,假借存款,將資金給了新財富集團,那么就涉及到違法欺詐,銀行需要承擔所有責任。如果說儲戶的錢就是存款,銀行在吸收存款后非法給了新財富集團,那么儲戶的資金需要受到存款保險制度的保障,50萬以下需全額賠付。
現在銀行已經允許破產,此前也有過其他銀行破產處理,如果涉事的村鎮銀行已經出現了資不抵債,那就進行破產處理,或引入大型銀行收購重組(先行托管),由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對儲戶進行賠償處理。如果只是因為銀行合作的企業涉嫌非法集資,銀行有資金(資產可變賣),就應該讓儲戶正常取款,避免無法提現引發更大的擠兌。頭條熱榜
必須嚴懲!湖北黃石,警方鎖定了4名犯罪嫌疑人,進入他們的藏匿地點實施抓捕,有2名犯罪嫌疑人從二樓的窗戶跳下,兩人駕駛一奔馳轎車往高速逃竄。
在高速路口,車輛被警方逼停,兩人束手就擒。據悉,4名犯罪嫌疑人收卡買卡為犯罪團伙提供洗錢便利,目前銀行卡關聯11起詐騙案,涉案金額50多萬,警方已經追回贓款21多萬。
給民警的有效工作點贊,電信網絡詐騙層出不窮,這些犯罪團伙往往分工明確,組織嚴密,尤其團伙的頭目往往在境外,這些提供銀行的人就是詐騙犯罪的幫兇。
那么給詐騙團伙提供銀行卡,到底構成什么犯罪呢?根據犯罪者參與犯罪的程度,程度越深,犯的罪越重,分析如下:
首先,男子事先與詐騙分子通謀,詐騙分子實施詐騙,男子提供轉移財產,這種情況下,男子構成詐騙罪的共同犯罪。
《刑法》第25條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通謀是共同故意犯罪的一種體現,男子事先知曉詐騙分子實施犯罪,你參與詐騙犯罪的程序較深,應當認定為詐騙罪的幫助犯。
其次,詐騙分子詐騙得逞之后,找人轉移贓款,此時男子介入的,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比如,詐騙分子找到男子說:“兄弟,幫我轉下帳吧,轉賬1萬給你300”。哪里有這樣的好事?然后你幫他轉了50萬,獲利1.5萬元。
這個案例中,男子可以推定明知詐騙分子所轉移的錢是犯罪所得,因為如果不是來路不明的犯罪所得,那么詐騙分子不能用自己的卡轉嗎?
根據刑法三百一十二條的規定,男子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50萬屬于情節嚴重,可以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后,為了打擊那種單純賣卡的行為,刑法專門了一種罪名,即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很多人為了蠅頭小利,將自己的銀行卡賣掉,最終鋃鐺入獄,有些人還是學生,結果令人噓噓。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規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因為很多人被抓后會說:我就是賣了幾張卡,營利不過上千元,我哪知道買卡的人做什么呢?這種辯解有效嗎?從法律上看,這里的明知可以以推定的方式認定。
所謂推定,就是不看你說的,看你做的。不觀你言,還要察你行!
一方面,現在銀行在辦理銀行卡的時候,會讓簽訂一個告知書或者承諾書,意思你不能把自己的銀行卡借給別人使用,否則他人可能利用你的銀行卡實施犯罪。簡單一點,就是你讓你賣,你還賣!
另一方面,作為一個正常人,別人買卡,你總是要保持一定疑問的,辦理銀行卡每個人都能辦,他為什么要用你的卡呢?莫非是用來做違法亂紀的事情?
總之,很多詐騙犯罪分子通過購買的銀行卡,將詐騙的錢財轉移走了,最終的結果我們被騙后,如果抓不住詐騙團伙的頭目,很難追回被詐騙的錢。
且看本案,涉案50多萬,只追回了20多萬,說明還有20多萬元已經流失到了沒有被抓住的犯罪分子頭目手中。
對此,您怎么看?關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多學法律少吃虧!
頭條熱榜
#兩男子涉詐騙被抓捕時跳窗逃跑#
#黃石頭條#
#案件速遞# 【#代孕中介起訴同行返還百萬元被駁# 法院:將有關材料移送公安機關!】張某從事第三方生殖咨詢服務工作,名下有一家對接國內外代孕渠道的機構。一次偶然的機會,張某通過醫療咨詢微信群,認識了專門負責接洽和管理代孕母親的陳某。兩人一拍即合,于2018年10月6日簽訂了《后勤托管協議》,約定由陳某雇傭代孕母親,并負責代孕母親的管理及嬰兒的出生看護等。
協議中,張某、陳某分別作為委托方、受托方,就承包金額、付款方式等內容達成共識,如:代媽傭金15萬元,每月工資3千元、托管費7千元,中介費3萬元,移植補償每次5千元;剖腹產加付代媽2萬元,雙胎額外加付3萬元;非代媽原因超12周流產,需補償代媽1萬元整,超20周補償2萬元;等等。
上述協議簽訂后,張某陸續介紹了5位客戶給陳某,總轉賬金額合計104萬余元。
2020年11月,張某將陳某訴至浙江省樂清市人民法院,認為陳某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經常無故增加項目費用,且移植成功率較低,并對代孕母親管理、照顧不周,導致其委托人心生怨懟將其訴至法院索賠,使其遭受高額損失,要求確認合同無效并返還管理費104萬元。
陳某辯稱,上述款項是張某收取客戶費用后轉交給自己的,自己只是代收代付,且用于支付孕媽住院、產檢、生活及保姆工資等費用,并非其個人所得,因此無需返還上述財產。
樂清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張某、被告陳某告均系從事商業代孕業務的相關人員,而商業代孕業務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原告要求確認合同無效并返還管理費,其主張的并非合法權益,不應受到法律保護,不屬于民事訴訟法的受案范圍,且本案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綜上,法院駁回了原告張某的起訴,并已于今年3月19日將有關材料移送至廣東省佛山市公安局。雙方均未上訴,民事裁判已生效。(浙江高院、樂清法院)
【#代孕中介起訴同行返還百萬元被駁# 法院:將有關材料移送公安機關!】張某從事第三方生殖咨詢服務工作,名下有一家對接國內外代孕渠道的機構。一次偶然的機會,張某通過醫療咨詢微信群,認識了專門負責接洽和管理代孕母親的陳某。兩人一拍即合,于2018年10月6日簽訂了《后勤托管協議》,約定由陳某雇傭代孕母親,并負責代孕母親的管理及嬰兒的出生看護等。
協議中,張某、陳某分別作為委托方、受托方,就承包金額、付款方式等內容達成共識,如:代媽傭金15萬元,每月工資3千元、托管費7千元,中介費3萬元,移植補償每次5千元;剖腹產加付代媽2萬元,雙胎額外加付3萬元;非代媽原因超12周流產,需補償代媽1萬元整,超20周補償2萬元;等等。
上述協議簽訂后,張某陸續介紹了5位客戶給陳某,總轉賬金額合計104萬余元。
2020年11月,張某將陳某訴至浙江省樂清市人民法院,認為陳某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經常無故增加項目費用,且移植成功率較低,并對代孕母親管理、照顧不周,導致其委托人心生怨懟將其訴至法院索賠,使其遭受高額損失,要求確認合同無效并返還管理費104萬元。
陳某辯稱,上述款項是張某收取客戶費用后轉交給自己的,自己只是代收代付,且用于支付孕媽住院、產檢、生活及保姆工資等費用,并非其個人所得,因此無需返還上述財產。
樂清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張某、被告陳某告均系從事商業代孕業務的相關人員,而商業代孕業務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原告要求確認合同無效并返還管理費,其主張的并非合法權益,不應受到法律保護,不屬于民事訴訟法的受案范圍,且本案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綜上,法院駁回了原告張某的起訴,并已于今年3月19日將有關材料移送至廣東省佛山市公安局。雙方均未上訴,民事裁判已生效。(浙江高院、樂清法院)
被告人嚴某經張某(未到案)介紹,決定從事火幣平臺炒USDT幣活動。
之后,嚴某于2020年11月20日攜帶在岳陽、武漢辦理數張銀行卡,到武漢加入到李某(未到案)組織的以炒USDT幣為名的違法犯罪團伙。
嚴某明知該團伙系以炒USDT幣為名,實際上是為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提供幫助,相關轉賬資金來源于信息網絡犯罪活動。
為獲取非法利益,嚴某仍操作自己名下中國銀行卡、平安銀行卡、工商銀行卡、華融湘江銀行卡等共6張銀行卡為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提供支付結算幫助。
2020年12月30日,嚴某共操作上述銀行卡轉賬資金533萬元,嚴某非法獲利16000余元。
2021年5月初,被告人嚴某受蔣某(未到案)邀請,使用自己名下的中國銀行卡等3張銀行卡接收相關資金,并將其轉入到蔣某提供的銀行賬戶。
自2021年5月5日至7月10日,嚴某操作其名下中國銀行賬戶轉移資金20萬元,現查明,其中被害人趙某、朱某、劉某被被電信網絡詐騙后,共向嚴某銀行賬戶轉入65000元。嚴某非法獲利1000余元。
2021年7月10日,被告人嚴某在岳陽市岳陽樓區南湖大道一家賓館被公安民警抓獲。嚴某到案后,其家屬已代為退還違法所得15000元。
【以案說法】
被告人嚴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結算幫助,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第一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擇一重處】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被告人嚴某的違法所得應予以追繳,被告人嚴某認罪認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可以從寬處理。
#普法行動-律師來幫忙#
AGLD作為100%空投,公平啟動的代幣項目,已經從最開始所討論的Loot治理代幣轉型為一個以激勵系統為核心的經濟實驗。其經濟設計有以下幾個核心要點和賦能渠道:
1. 采用類似比特幣減半的增發邏輯,第一年增發
10%,隨后逐年減半,最終接近20%的增發硬
頂。
2.增發將通過非托管質押的方式給到Loot生態
NFT。會首先支持Loot與mLoot。
1. 通過類似Universal Basic Income的設計將
Loot生態的NFT轉化為生息NFT,使其具備
持續收入,為未來的其他實用場景打造現金
流基礎。
3. 不同NFT能分到的獎勵總和由該NFT每周的平均地板市值決定。
1.鼓勵各社區對NFT持續賦能,維護地板價的
同時促進良性競爭。
4. 非托管質擁要求獲取獎勵需要NFT始終不轉出的情況下每周簽到
1. 促進和維持社區活躍度,增強社區粘性。
2.打造社區流量入口,提供為Loot生態高質量
的社區捕獲價值的渠道。
5. 類似OHM的bonding 設計允許不持有NFT的人將NFT賣給AGLD協議。
1. 對于不活躍的NFT提供退出渠道并集中使
用,避免核心資產閑置。
2.提供AGLD消耗場景,維持收益預期。
3.綁定AGLD和Loot生態的利益,促進社區合
作.
#凈網2022##保定警事##我為群眾辦實事#【帶你認清什么的是“幫信罪”!保定兩人因為此事被抓】賣幾張銀行卡、手機卡給他人,賺幾個“小錢”,又不直接實施詐騙行為,咋就構成犯罪了呢?
注意!電信網絡詐騙、網絡賭博、洗錢犯罪均是借助銀行卡實現轉賬套現的,不少人為了蠅頭小利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銀行卡、手機卡,被不法分子用來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幫助實施信息網絡詐騙也是犯罪!
案例一、3月10日,滿城網警成功抓獲一名涉嫌幫助信息網絡活動罪嫌疑人,查明涉案金額一百余萬元。
近日,滿城網警經工作中發現,薛某(男,26歲,滿城人)銀行卡涉嫌電信詐騙案。
3月10日,滿城網警聯合大冊營刑警隊,成功將薛某抓獲。經查詢在明知對方從事違法犯罪的情況下,于2022年1月16日將自己的四張銀行卡綁定在交于他人操作用于違法犯罪活動,共有100余萬元轉入其銀行卡內,犯罪嫌疑人薛某從中非法獲利13000余元。
目前,薛某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活動罪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案例二、近日,阜平網警根據線索抓獲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嫌疑人郄某。
2022年3月,阜平網警根據上級交辦線索,鎖定嫌疑人郄某(男,20歲,阜平人)涉嫌在電信詐騙活動中協助“刷流水”洗錢。
3月11日,辦案民警在雄安新區將郄某抓獲。經審訊,郄某因經濟拮據,了解到銀行卡“刷流水”能賺錢,經他人介紹將個人銀行卡出租給別人使用。經查,郄某口中所謂的“刷流水”,進出的錢其實都是在電信詐騙活動中受害人被騙的錢。目前,經初查出租的銀行卡涉嫌轉移贓款35萬余元,犯罪嫌疑人郄某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網警普法:
什么是幫信罪?
全稱為: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的行為。
常見情形:
(一)為他人網賭提供充值或支付結算業務。
(二)將自身三卡(銀行卡,身份證,電話卡)交由他人實施詐騙。
(三)為網賭或傳銷等非法軟件提供技術服務,如制作、修改app,建立支付通道,提供服務器接入。
網警提醒:個人手機卡、銀行卡等物品雖屬于個人所有,但明知他人將利用手機卡、銀行卡實施網絡犯罪,仍然進行出售的,可能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廣大群眾切勿因貪圖小利、賺錢快捷而變成犯罪分子的幫兇,讓自己深陷牢獄之災。
素材來源:阜平、滿城網警
#普法行動-律師來幫忙#
想到了一個問題,騙子為什么會給很大的好處讓跑分的團隊收款。
因為騙子絕對不敢用自己的銀行卡收錢,網絡轉賬很方便,同樣也很好查詢。騙子用了自己的銀行卡收款,早晚會被警察抓到。
所以騙子就需要別人替他們收錢。然后騙子給出高額的回報。
那么提供銀行卡給騙子或者是跑分的組織者的這部分人。很多人都不知道具體是什么情況。他們知道的是,提供一張銀行卡給其他人使用,自己就等獲得幾百或者是幾千元的好處。只是見到了有好處,這個事情就去做。
換個角度想,哪有這么簡單就賺錢的事情,別人轉賬的錢如果是正規的,是干凈的,怎么會用你的銀行卡轉賬,用你的卡轉賬還要給你高額的費用,怎么可能呢?
就打個比方,自己的工資如果需要朋友的賬戶收款,然后就需要給朋友高額的報酬,誰會這么做?5000的工資,給朋友500的好處,剩下4500元。正常人用自己的銀行卡就可以了。用別人的還要支出額外的費用。
提供銀行卡給別人使用的人,只是見到了眼前的好處。但是仔細想想,應該知道,如果有人給你好處,僅僅是用銀行卡轉賬,這樣的資金沒有問題嗎?有人被騙錢了,公安機關通過轉賬記錄,早早晚晚會查到這張銀行卡,自然也就找到銀行卡的主人了。
大家一起學習一下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規定,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最后提醒大家:請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銀行卡、手機卡。會因為這個行為,涉嫌犯罪的。
還記得剛剛畢業的我,第一次踏入一個陌生的城市,認識的第一個朋友是做市場的,他很樂觀也許也是跟職業有關吧,他給我講了一段他自己的經歷:
自己創業做電商,后來經營不善倒閉了,又重新開始去應聘從頭開始,慢慢積累經驗,;也和兄弟合伙做過工程,但是后期回款太難,實在撐不下去,只能放棄……直到后來開始接觸區塊鏈項目,慢慢的去接受和了解,玩過合約,炒過股票,最后和一個朋友接觸私募幣,開始囤幣……
其實這樣的經歷太多,每個人都會有故事,我也是這樣過來,投資過托管外匯,最后出現各種提現問題,也不了了之……現在開始學習區塊鏈項目,了解這個各家各戶都在使用的WiFi無線網絡,給自己一個提升的機會……
抓獲14人!荊門警方“反詐連環拳”打掉3個詐騙黑灰產
k由一起電信詐騙案,牽出了三條黑灰產產業鏈。在這三條產業鏈中,有人負責提供非法交易賬戶,有人負責開發虛假軟件,有人負責偽造網絡賬號??????而這些都為境外犯罪分子實施詐騙提供了中轉服務。
歷時半年,荊門市公安局高新區?掇刀區分局成功破獲并查清3起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案件,打掉為境外詐騙團伙提供技術服務科技公司1個、“號商”工作室1間、販卡團伙1個,扣押手機200余部、電話卡500余張,抓獲犯罪嫌疑人14名,涉案金額2000余萬。
“快刀斷卡”
3男子販賣“四件套”牟利被抓
2020年12月30日,掇刀轄區居民李女士到麻城派出所報警,稱其被人在網上以購買股票為由騙走143萬。掇刀公安迅速抽調精干警力成立專案組展開調查。專案組民警在調取李女士轉賬信息時發現,李女士被騙走的143萬元分別被轉到了肖某升、楊某榮和楊某彬等3人的個人銀行賬戶上。
2020年12月底至2021年元月,專案組先后趕赴上海市浦東新區、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和深圳市福田區將3人抓獲歸案。經審訊,3人對販賣“四件套”(銀行卡、電話卡、U盾、支付寶)的違法犯罪行為供認不諱。據交待,自2020年11月以來,3人分別在網友的推薦下,將自己或朋友的“四件套”,以每份1000至3000元不等的價格出售他人從中牟利。目前,3人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已被檢察院批準逮捕。
順線追蹤
9個虛假證券APP揪出背后產業鏈
通過對李女士購買股票的“聯昌證券”APP軟件進行研究后,專案組順藤摸瓜對該軟件背后的開發商開展深入調查,發現該軟件開發商為深圳市寶安區某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至2018年開始先后研發虛假證券類APP軟件9個,并賣給境外詐騙團伙實施“殺豬盤”詐騙提供技術服務,共涉案61起,涉案金額1927萬余元。
2021年3月4日,專案組出動警力在深圳市寶安區某寫字樓將公司老板林某某(男,35歲,廣東省和平縣人)及6名技術開發人員、3名客服人員抓獲。
目前,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檢察院批準逮捕,2名被依法予以取保候審。
深挖細查
搗毀1個“號商”工作室
隨著案件偵辦的深入,專案組經過大量的前期工作,擴線追蹤到了一個湖南省長沙市“號商”(擁有大量QQ號、微信號等網絡賬號,并為詐騙團伙提供服務)工作室,并于2021年3月17日將犯罪嫌疑人孫某青抓獲,查獲手機200余部、電腦1臺。
經查,2020年9月,犯罪嫌疑人孫某青在網上認識了一位境外詐騙分子,先后在該人的指導下購買手機200余部、手機卡500余張、微信號40余個、組建微信群60個,并以此進行“養號”(在境內用境內的IP地址登錄微信號一段時間)后出售給境外詐騙分子,冒充薦股師引誘受害人購買虛假“股票”實施詐騙。目前,孫某青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已被檢察院批準逮捕。
荊門警方鄭重聲明
將始終保持零容忍和高壓嚴打態勢
堅決斬斷為詐騙團伙
提供技術支持的黑灰產產業鏈
切實維護好人民群眾的
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
1、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是指行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只要為他人實施電信詐騙提供服務就會全程留痕,就已經涉嫌詐騙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等罪名,必將受到法律嚴懲,大家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識、防范意識,遠離這種違法犯罪活動。
3、一旦發現此類可疑人員、窩點,請及時撥打110或直接向當地公安機關積極舉報,公安機關將對舉報人進行嚴格保密,并對有價值的線索予以獎勵。
近日,山東泰安,民警下班穿便衣去吃旋轉火鍋,沒想到還立了一個功!原來,民警看到旁邊的男子拿著兩部手機頻繁操作,開始以為他業務繁忙!可仔細一看,男子竟然在“跑分洗錢”!民警頓時樂了,吃個火鍋還有人送“人頭”?于是他默默拿出手機搖人!
這幾天天氣冷了起來,民警下班后去吃火鍋。因為就一個人,他選擇了旋轉小火鍋。正當民警吃得津津有味的時候,他看到旁邊的男子一直拿著兩部手機在操作,完全顧不得吃?民警開始還以為這男的工作太忙,在忙業務,可是不經意的一瞥,發現不太對勁!
因為男子拿著兩個手機在互相拍照,而且手機上的畫面似乎在跑分洗錢,民警抱著不放過一個犯罪分子的想法,默默地從口袋里拿出手機,問同事在忙什么?有沒有時間來抓個人?我下班在吃火鍋發現一個人疑似在跑分!
同事也在忙,但他還是馬上通知附近的警員趕往火鍋店!幾分鐘后,民警搖的人到了,男子一看店里多了幾個民警,頓時慌了神,他怎么也想不明白,民警怎么會突然盯上他?
當意識到自己要完蛋的時候,男子連忙把自己手中的兩部手機狠狠地砸在地上,企圖銷毀證據,但結局肯定是無濟于事,男子依然被民警帶回派出所調查!
1、很多網友很疑惑,什么是跑分洗錢呢?
所謂跑分洗錢,就是為網絡賭博、電信詐騙等違法犯罪行,提供非法資金轉移的渠道,將贓款分流洗白。
拿電信詐騙來說,話務員通過電話詐騙,讓受害者把錢匯到一張收購來的銀行卡中,再由水房(洗錢的人)通過網購、轉賬等方式,把錢分流到多個二級銀行卡中!之后再從二級銀行卡分流到多個三級銀行卡,一筆贓款就被稀釋成無數筆正常資金,然后流入到犯罪分子手中。
而現在因為都用網絡支付,所以洗錢也有了新的方式,只要用通過他人的收款碼代為收款,再來回轉錢,就可以達到洗錢的目的!
2、那么,男子的行為構成什么性質呢?
男子給別人洗錢,然后賺取一定的傭金!這構成的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簡稱幫信罪!
《刑法》第287條規定,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這里的情節嚴重,是指違法所得一萬元以上或者支付結算金額20萬元以上!
所以,男子只要從中抽成達到1萬以上,就構成了幫信罪!
注意,雖然幫信的人不是騙錢的人,但只要現有證據表明他人(正犯)利用信息網絡實施了符合構成要件的不法行為,根據限制從屬性說的原理,實施幫助行為的人就成立幫助犯。
至于他人究竟是誰、他人是否被查獲、他人是否具有責任,都不影響幫助犯的成立。
所以,如果朋友讓你借個銀行卡或者借個收款碼,然后說給你一點好處費,你不要傻傻地借給別人了,這些錢賺了就是違法犯罪!
同時,也勸告一些不法分子,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不要心存僥幸!記住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沈陽頭條# 沈陽警方連續打掉三個“跑分”“販卡”
“吸粉”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團伙
當前,一些不法分子為牟取利益,為境外電信網絡詐騙團伙提供轉賬洗錢(俗稱“跑分”)、提供銀行卡和手機卡(俗稱“販卡”)、推廣吸引受害人加微信或入群(俗稱“吸粉”)等黑灰產服務,嚴重侵害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近日,沈陽警方持續對此類違法犯罪開展專項打擊,連續打掉三個“跑分”“販卡”“吸粉”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團伙,有力地震懾了違法犯罪活動。
【案件1】
2021年6月,沈陽市公安局反信息詐騙支隊通過對一起刷單案件的涉案銀行卡進行線索梳理時發現,開卡人黃某某(男,21歲,沈陽康平縣人)使用自己開辦的銀行卡為境外詐騙團伙頻繁轉移涉案資金。隨后,反信息詐騙支隊與康平縣公安局成立專案組,圍繞黃某某展開深入調查,發現與其來往密切的任某某(男,23歲,沈陽康平縣人)和郭某某(男,20歲,沈陽康平縣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7月8日,專案組將黃某某、任某某和郭某某3人抓獲,當場查獲涉案銀行卡20張。據犯罪嫌疑人交代:自2021年5月起,黃某某和任某某在郭某某的指使下開辦大量銀行卡,為境外詐騙團伙提供“跑分”“洗錢”服務,共非法獲利5萬余元。目前,黃某某、任某某、郭某某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已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案件2】
2021年7月,沈陽市公安局反信息詐騙支隊通過對兩個涉案手機號碼進行綜合研判,發現董某、李某某開通手機卡后,均將手機卡賣給馮某(男,28歲,沈陽法庫縣人)。據此,反信息詐騙支隊成立專案組全力開展案件偵辦工作。7月15日,專案組民警發現馮某出現在沈陽市和平區某商場附近后,當場將其抓獲。隨后,在馮某住處內將涉嫌販賣銀行卡的犯罪嫌疑人聞某某(男,30歲,沈陽法庫縣人)、陳某(男,29歲,沈陽法庫縣人)2人抓獲,現場查獲尚未寄出的手機卡、銀行卡21張。經審訊,3名犯罪嫌疑人如實供述了向“上線”出售“兩卡”的事實。目前,馮某、聞某某、陳某3人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已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案件3】
2021年7月9日,沈陽市公安局大東分局在對涉嫌電信詐騙案件的手機號碼進行排查時,發現沈河區某公寓寫字間內藏匿一個為網絡貸款詐騙“吸粉”的窩點。隨后,大東分局與市局反信息詐騙支隊成立聯合專案組,全力展開調查。7月13日,在掌握了該犯罪團伙的組織架構及涉案證據后,專案組實施收網行動,將正在實施電話詐騙的王某(男,33歲,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人)等7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獲,現場繳獲涉案手機10部、手機卡20張。經審訊,犯罪嫌疑人王某交代,其于2021年6月底在某“兼職QQ群”認識一名網友,該人發展王某為下線,并給王某發來網絡貸款詐騙話術及公民個人信息。隨后,王某糾集6名社會閑散人員,通過開辦手機卡為境外詐騙團伙撥打推廣電話,提供“吸粉”服務。該窩點被警方打掉時,組建不到10天。目前,王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已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2021年以來,全市公安機關已打掉黑灰產犯罪團伙142個,抓獲犯罪嫌疑人706名,繳獲作案用電腦(手機)1052部、涉案“兩卡”4320張,查扣、凍結涉案資金4.3億元人民幣。
【相關鏈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美食當前,小伙子卻無動于衷,仍然在聚精會神的玩手機。這引起了鄰座男子的注意,什么游戲,這么好玩?還是在和女朋友聊天?湊上去瞟了一眼,不得了,這是在“跑分”啊!
什么是跑分?“跑分”就是一種“洗錢”行為。有人專門利用銀行賬戶或第三方支付平臺賬戶為他人代收款,再轉賬到指定賬戶,從中賺取傭金,這種行為被稱為“跑分”。
難怪這么認真,小伙子正在廢寢忘食地賺錢呢!這錢來得容易,手機點點,錢就進來了,太爽了。問題是這些錢的來源很有可能是黑錢啊,比如源自電信詐騙!
好巧不巧,鄰座的男子的真實身份是下了班的民警。那就順便加個班吧,小伙子隨即被帶走調查,算他倒霉!
小伙子也可以說是幸運的,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他被拯救了。因為跑分洗錢的金額越多,犯的罪行越重,最高可以判處十年。只要把手機上的資金流水拉出來,涉案金額一目了然,證據確鑿,無法抵賴。早點被抓住,洗錢的金額可以少一點。
那么跑分洗錢在刑法上是什么罪名,會怎么處罰?
@趙偉鋒律師
如果金額達到標準了,小伙子可能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簡稱幫信罪。同時也可能構成洗錢罪。幫信罪和洗錢罪,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可見,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可以判三年。
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洗錢罪】為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的來源和性質,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沒收實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一)提供資金帳戶的;
(二)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有價證券的;
(三)通過轉帳或者其他支付結算方式轉移資金的;
(四)跨境轉移資產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
從法條上看,如果黑錢來自于這幾個罪名(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那么提供資金賬戶的或者通過轉賬或者其他支付結算方式轉移資金的,可能構成洗錢罪。最多可判處十年有期徒刑。
現在的年輕人,大都懂網絡,但是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利用網絡,“撈偏門,賺快錢”,是沒有什么好結果的。
希望小伙子是剛剛接觸“跑分”洗錢,涉案金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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