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共租賃住房?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政府投資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積和按優惠租金標準向符合條件的家庭供應的保障性住房。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條件有哪些?
1、申請人年滿18周歲
提出輪候申請之日滿18周歲,含當日。
2、申請人具有該市戶籍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戶籍的居民不能作為申請人。
3、社會保險繳費時間要求
申請人日參加本深圳社會保險累計繳費3年以上,時間計算截止在提出輪候申請之前;險種指養老保險或者醫療保險,不含少兒醫療保險等。申請人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者中級及以上職稱的,參加本市社會保險累計繳費1年以上。時間計算截止在提出輪候申請之前;險種指養老保險或者醫療保險,不含少兒醫療保險等。
4、申請人住房狀況、補貼領取狀況要求
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設用地,下同),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領取購房補貼,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請人在提出輪候申請之日前3年內未在本市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申請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請人提出輪候申請時,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正在本市領取租房貨幣補貼的,可以申請輪候公共租賃住房,經輪候選房并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貨幣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