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新華財經北京3月28日電 據國家醫療保障局網站28日消息,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發布關于《關于完善新冠治療藥品價格形成機制實施分類管理的通知》。
通知指出,醫保藥品目錄外的新冠治療藥品實施價格風險分類提示,分為A、B、C三類。
自2023年4月1日起,對于A類藥品,各省級醫藥采購平臺將其名稱字體或背景顯示為綠色,引導采購單位優先采購;醫保部門可結合疫情防治需要給予臨時性醫保支付政策,并在后續醫保談判中充分考慮首發報價公允性經濟性優勢、主動擔當社會責任積極貢獻等因素。對于B類藥品,各省級醫藥采購平臺將其名稱字體或背景顯示為黃色。對于C類藥品,各省級醫藥采購平臺將其名稱字體或背景顯示為紅色,并以彈窗等醒目方式向采購單位提示相應風險。
全文鏈接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