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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財經北京11月25日電 據市場監管總局網站消息,日前,特斯拉汽車(北京)有限公司、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根據《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要求,向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備案了召回計劃,決定自即日起召回以下車輛。
一、生產日期在2013年9月25日至2020年11月21日期間的部分進口Model S、Model X電動汽車,共計67698輛。
本次召回范圍內的部分車輛由于軟件問題,可能出現動力電池電壓感測回路反饋電壓與電磚真實電壓不一致,導致電池管理系統誤判,車輛屏幕顯示“需要維修”、“安全停靠車輛”等警示,車輛會逐步停止動力輸出,極端情況下可能增加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的風險,存在安全隱患。
二、生產日期在2019年1月12日至2019年11月22日期間的部分進口Model 3電動汽車,共計2736輛;生產日期在2019年10月14日至2022年9月26日期間的部分國產Model 3電動汽車,共計10127輛。
本次召回是針對因售后維修和保養而拆卸過第二排座椅中間安全帶的車輛,在服務中心重新安裝安全帶固定螺栓時,部分車輛中間安全帶和左側安全帶卡扣裝置的固定部件可能未被穿入連接螺栓。這些車輛如果發生碰撞,安全帶將無法發揮約束作用,增加乘員在事故中受傷的風險,存在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