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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財經北京11月18日電 證監會18日在官網連發兩則征求意見通知,包括《關于深化公司債券注冊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深化指導意見》)和《關于注冊制下提高中介機構公司債券業務執業質量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中介指導意見》)。
證監會表示,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有關健全資本市場功能、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的重大部署,深化公司債券注冊制改革,推動交易所債券市場高質量發展,以及加強債券中介機構全流程執業規范,督促中介機構切實承擔起“看門人”職責作用,制定了以上兩則指導意見。
據悉,《深化指導意見》按照《證券法》《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堅持制度化規范化透明化導向,對深化公司債券注冊制改革作出系統性制度安排,提出了優化公司債券審核注冊機制,壓實發行人和中介機構責任,強化存續期管理,依法打擊債券違法違規行為等4個方面的12條措施。
而《中介指導意見》著眼于推進債券市場中介機構監管的制度化規范化透明化,明確了服務高質量發展、強化履職盡責、深化分類監管、嚴格監管執法等4方面原則;提出了強化證券公司債券業務執業規范、提升證券服務機構執業質量、強化質控、廉潔要求和投資者保護、依法加強監管、完善立體追責體系等5個方面共14條措施。
下一步,證監會將認真研究吸納各方的意見建議,盡快發布實施《指導意見》,進一步完善債券注冊制基礎制度,維護債券市場良好生態。同時,切實提升中介機構執業質量,為交易所債券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奠定基礎,不斷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