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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內蒙古政府獲悉,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內蒙古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聯合印發《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產貸款貼息資金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將于2022年10月5日起正式執行。
《實施細則》明確,相關貸款貼息,是指國家為滿足少數民族群眾生產生活需要,促進民族地區貿易發展,保障民族特需商品供應,對民族貿易企業和民族特需商品定點生產企業用于開展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產的流動資金貸款給予的貼息補助,貼息企業范圍是經上述3家單位共同確定,并向國家備案后的內蒙古自治區民族貿易企業,貼息政策實施至2025年。
《實施細則》規定,相關企業貸款政策支持民族貿易貸款、民族特需商品貸款,企業貸款利率參照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加減點方式確定。貸款按照不得高于貸款本金金額2.88%的水平安排財政貼息,低于2.88%貸款利率的按實際貸款利率給予財政貼息。相關貸款貼息金額按照單戶不超過600萬元(含600萬元)給予財政貼息。
關鍵詞: 商品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