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中國企業赴瑞士發行全球存托憑證(GDR)上市斬獲不斷,當前已有4家在瑞士交易所掛牌,另有8家正在進行發行GDR籌備。中國企業為何選擇“扎堆”瑞交所?
業內分析認為,境內外市場互聯互通存托憑證業務開通拓寬了雙向融資渠道,瑞交所在發行估值、會計審計等方面相較歐洲其他交易所具備優勢,發行人最終選擇哪家交易所仍取決于的自身需求。
互聯互通機制拓寬雙向融資渠道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今年2月,證監會對《關于上海證券交易所與倫敦證券交易所互聯互通存托憑證業務的監管規定(試行)》進行修訂,修訂后名稱定為《境內外證券交易所互聯互通存托憑證業務監管規定》,將深交所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和瑞士、德國納入拓展適用范圍。
7月28日,中瑞證券市場互聯互通存托憑證業務正式開通。同日,科達制造、杉杉股份、格林美、國軒高科等4家A股上市公司GDR在瑞士交易所掛牌。實際上,在過去的5個月內,還有三一重工、樂普醫療等多家A股上市公司申請發行GDR赴瑞交所上市。
據中金公司統計,自境內外市場互聯互通存托憑證業務發布以來,已經有13家A股上市公司啟動GDR的發行流程(含已掛牌)。其中,1家擬在倫敦交易所上市、10家擬在瑞士交易所上市、2家擬在瑞士或倫敦交易所上市。
在中金公司投資銀行部國際組負責人許佳看來,全球存托憑證的發行將有助于拓寬境內上市企業的國際融資渠道,有利于提升中國上市企業的國際化程度,并將積極促進中國上市企業國際知名度和影響力的提高。
“通過GDR發行能夠引入一些國際和國內戰略投資者,有助于公司業務實現戰略式發展,提升公司業務的國際化水平,同時GDR發行中有非常多的國際投資者參與并認購,可以進一步多元化上市公司股權結構,也可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瑞銀證券全球投資銀行部聯席主管孫利軍認為,無論是今年第一波還是前幾波GDR發行人,都會產生非常好的標桿效應或者示范效應、廣告效應,有助于企業打造自身形象。
例如,今年4月,科達制造發布公告稱,公司計劃終止2022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事項,轉而申請境外發行GDR并在瑞士證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科達制造解釋稱,此舉是為更好地面向全球投資者,并推進國際業務及提升品牌形象。
中國企業為何“扎堆”瑞交所?
為何中國企業不約而同的選擇在瑞交所發行GDR?孫利軍表示,相較于倫交所、法蘭克福等歐洲其他證券交易所,瑞交所在EV/EBITAD和市盈率方面,即對股票的估值、公司的估值上更有優勢。“這樣中國企業去瑞士發行,估值差影響會更小一點,所以在交易所里面也是比較有競爭力。”
此外,記者了解到,瑞交所允許中國上市公司沿用中國的會計準則和審計師,并且由于流動性和市場規模不如倫交所,讓中小市值的發行人更傾向于選擇瑞交所。
這點從發行GDR的企業類型中可見一斑。過去“滬倫通”機制下的GDR發行人多為金融、電力等傳統領域藍籌股,而如今申請在瑞交所發行GDR的企業是涉及新能源、半導體、生物醫藥等多個新興領域的成長股。
瑞銀全球投資銀行部中國區主管、董事總經理朱正芹介紹,倫敦、瑞士都是歐洲名列前茅的交易市場,在金融市場成熟度方面,兩家交易所運行機制都已經非常完善。倫交所已經成功完成5單的GDR發行,而瑞交所過去一年在推進“中瑞通”方面非常積極,準備工作也比較扎實,吸引了多家A股公司尋求瑞交所GDR。對于發行人,最終交易所選擇上,要從自身需求出發,考量哪個交易所與自身展業更為匹配、上下游企業關聯度更高。
從過往項目經驗看,中金公司策略團隊表示,存托憑證互聯互通機制下的首批GDR從公司決議到實施發行,歷時僅3-4個月,發行審批流程較為順暢;GDR發行折價率保持在10%左右,部分項目引入基石投資者。與此同時,當前GDR項目儲備快速增加,項目發行人行業屬性也更加多元化,A股上市公司借助“東西向”互聯互通機制境外上市有望形成規模效應。
當前,我國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走出去”,申請赴英國、瑞士、德國發行全球存托憑證。證監會在近日召開的2022年系統年中監管工作會議中表示,將抓好資本市場開放舉措落地,加快推進與境外市場互聯互通,進一步提升開放條件下監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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