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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財經北京7月15日電?上交所15日公告,經中國證監會批準,上海證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做市交易業務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現予以發布,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實施細則》提出,做市商通過專用賬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應不超過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做市商開展科創板股票做市交易業務,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本所相關規則的規定和做市協議約定,不得利用做市交易業務進行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或者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不得利用未公開信息進行交易。
《實施細則》鼓勵具備上市證券做市交易業務資格的科創板股票保薦機構或者實際控制該保薦機構的證券公司在持續督導期間為其保薦的科創板股票提供做市服務。首次申請為科創板股票提供做市服務的,做市商應當在收到本所通知之日起5個交易日內,與本所簽訂做市協議,明確開展做市交易業務的相關權利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