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富型制度政策繼承了人類社會一些普遍性特點,也從發展型國家和福利國家中吸收了一些先進經驗,同時,它呈現出一些鮮明的自塑特點,可以逐步形成一種后工業化時代、數字時代的新話語與新模式。
超越發展型國家和福利國家的共富型制度政策必將映射出浙江治理和中國治理對于全球治理的重要貢獻,成為全球公共產品和公共文化的一部分。
加快推動發展型制度政策
向共富型制度政策躍升轉變
在過去的一年,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扎實開局,在探索推動共同富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方面可圈可點。今年,浙江省委在部署重點任務時強調,2022年要成為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的機制創新年、改革探索年、成果展示年,其中在探索共富機制性制度性創新模式方面,提出了推動發展型制度政策加快向共富型制度政策躍升轉變的重大目標。共富型制度政策是一個超越既有發展型國家與福利國家模式的嶄新治理體系,既是打造一批標志性成果的根本保證,更可望成為全國乃至全球的新公共文化產品。
一、發展型國家與福利國家
“發展型國家”概念由美國政治學家查默斯·約翰遜1982年于《通產省與日本奇跡》一書中首次提出,用來描述東亞國家社會經濟現代化模式。“發展型國家”概念的興起與東亞國家與地區獨特的經濟現代化模式和東亞崛起緊密相連,被普遍用于描述日本、韓國、新加坡等地的經濟發展模式。嗣后,“發展型國家”概念在英國學者戈登·懷特那里得到了進一步修正和擴展,提出了“社會主義發展型國家”概念。概而言之,“發展型國家”將發展主義作為國家的主要意識形態,同時將經濟發展作為國家優先目標,實施策略性的產業政策。國家通過整合主權國家范圍之內的所有經濟和社會資源來實現經濟現代化,促進經濟快速發展和生產力提高,同時提高民族國家在全球經濟版圖中的競爭力和權重。
從國家與社會關系角度來看,“發展主義”往往基于一種國家與社會合作的模式,地方經濟發展一般由良好的政商合作關系來推動,在這樣一種“國家合作主義”發展格局中,社會參與和社會自治空間往往受到約束,主要政策策略往往由一群面向現代化的精英政治群體和知識群體來驅動,國家對平等、社會福利和環境等問題不作出具體承諾,避免了經濟發展與社會、生態領域內可能出現的多元目標沖突。“發展型國家”模式在東亞國家和地區經濟起飛階段發揮了重要作用,成為東亞經濟體追趕西方的重要制度保障,也深受廣大發展中國家關注。但是,過度強調經濟發展這一單一目標,會讓現代化進程嚴重偏離社會全面發展的綜合系統目標,從而出現經濟、社會、生態領域發展失調失衡狀態,社會發展的可持續內生動力不足,因此,在東亞各國經濟成功發展的同時,這一發展模式也引起了公眾的普遍反思。1997~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更是觸發了批判和反思“發展型國家”模式的浪潮。在我國,發展型制度政策經歷了類似的歷程,從經濟發展作為優先目標到經濟社會發展并重,直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黨和國家提出扎實推動共同富裕的新方略。
再來看看對西方戰后發展影響巨大的“福利國家”。“福利國家”的雛形可追溯到19世紀末期的德國。在鐵血宰相俾斯麥的推動下,德國于1883~1889年建成了世界上第一個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傷殘和老年保險制度,這也是世界上最早形成的社會保險制度。而真正對于現代福利國家形成具有重要貢獻的則是英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英國政府提出在戰后要建設“福利國家”(welfarestate),以區別于納粹德國的“戰爭形態國家”(warfarestate),通過二戰末期英國政府發布的“貝弗里奇報告”以及二戰之后馬歇爾提出的社會公民權理論,英國逐步建立了現代福利國家。受到該思想傳播與輻射的影響,戰后的北歐宣稱要建設“從搖籃到墓地”的福利國家,通過建立一個全面綜合的社會福利及社會保障系統,將全體國民納入到社會福利制度體系之中。嗣后,“福利國家”逐步演變成為一種西方國家戰后的普遍性發展模式,歐美主要國家在20世紀50~70年代都受到福利國家發展模式的影響,紛紛宣布建成福利國家。
“福利國家”包含著廣泛及綜合的社會保障網絡,如果將“福利國家”視為一個綜合性的社會系統,那么“福利國家”包含了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優撫安置、社會服務等子系統,通過各種福利項目的組合來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從而達到降低社會風險、減少貧困和保障民生等重要目標。“福利國家”為戰后西方國家建立穩定的政治經濟秩序、促進西方進入以中產階級為主流的社會貢獻至巨,對我們今天推動共同富裕也提供了啟示和借鑒。然而我們必須看到,“福利國家”模式面臨著許多問題和挑戰,以國家為主導來設計福利制度和提供社會保障待遇,產生了科層體系不斷擴張及自身利益維護的問題,同時福利制度的“黏性”使得社會福利待遇“易上難下”,“福利國家”面臨改革時步履蹣跚。同時,社會福利待遇慷慨度過高,容易形成“福利病”與“福利依賴癥”,社會內生的活力、自助能力和自我創富能力就會在高福利條件下受到約束。相應地,中國推動共同富裕的行動路徑絕非簡單復制福利國家經驗,而應當主要基于中國豐富的經濟社會實踐及獨特的國家與社會關系。對當今時代和當下世界來說,共同富裕是具有完全知識產權的“中國專利”。
二、共富型制度政策的主要特征
根據國際社會的發展經驗,特別是基于發展型國家和福利國家的主要制度特征,同時結合我國、我省的一些實際情況,共同富裕制度政策的制定要瞄準一些核心目標,這構成了面向未來的共同富裕制度政策的一些主要特征。
共同富裕制度政策首先要堅持高質量發展的核心目標。我國目前已抵近高收入國家的門檻,浙江已超過高收入經濟體標準線,進入高收入經濟體行列。然而無論是從國家層面還是省際層面來看,我國距離發達國家還有一段距離。達到全國和全省共同富裕的目標,首要因素依然是發展和富裕程度的增量遞進,依然需要適度合理的經濟增長。當然,這樣的發展不能是以犧牲環境、生態和社會福利為代價的低質量增長,而應是在充分考慮到經濟、社會和生態共生共治基礎上的高質量發展。因此,“發展”與“高質量”是新時代發展模式的一體兩面,需要同時兼顧,這與過去單方面強調經濟發展有著重大區別。實現共同富裕也要求改變初次分配結構,構建合理的初次分配格局。我們要逐步提高勞動者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這其間需要建立平衡的社會伙伴關系,通過理性協商和集體利益協調的方式使勞動者通過勞動市場合理增加自己的收入,提高個人財富的存量。
共同富裕制度政策的設計要求我們特別重視民生與社會保障,建立覆蓋全生命周期的社會保障與社會政策體系。通過稅收體系的調節與設計,合理適度地加大再分配力度,防止再分配過程中出現“逆向分配”效應,在絕對貧困消除后要特別防范次生貧困和二級貧困的產生,通過健全的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建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來防止“因病致貧”和“因護致貧”。我們應逐步建立覆蓋全民的普遍性公共服務體系,建立育兒友好型社會和老年友好型社會,通過綜合全面的社會保障網絡來抵御現代及后現代社會的各種風險,提高人民的保障與社會安全意識。社會保障制度特別是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制度的健全可以為人民的生活創造穩定長遠的認知預期,促進內部消費需求的釋放,進一步擴大內部消費市場,促進經濟內部循環。
實現共同富裕尤其需要我們消除社會流動的制度性障礙,打通社會向上流動的通道,建立權益平等的高流動性社會。實現這個目標需要我們逐步打破以地域、戶籍和身份為基礎的藩籬,建立更加平等的大眾教育體系,完善全生命周期的就業培訓制度體系,通過平等化的制度設計讓人盡其才,充分發揮國民的才能與潛力,促進社會大規模向上流動,為形成以中等收入群體為主體的橄欖型社會結構打下良好的制度基礎。
共富型制度政策還需要我們高度重視精神文化領域,注重精神富有。共同富裕始于經濟、成于文化,精神文化層面的豐富與理論思想的創造反映出一個國家、社會的文化強度與思想創造力,在這個領域,中西之間依然有較大差距,通過非物質領域共同富裕事業的建設,我們期待逐步縮小全球南北之間的軟實力鴻溝,改變文化和軟實力領域“西強我弱”的局面。浙江和全國不僅要做一個物質富裕的社會,也要努力追求成為一個精神富有的社會。
三、共富型制度政策對發展型國家和福利國家的超越
浙江和我國共富型制度政策的設計受益于人類社會普遍發展規律和先發國家的歷史經驗,包括發展型國家和福利國家的理念與制度模式。借鑒兩種模式中的一些獨特經驗,可以豐富和充實共同富裕的理論和制度政策框架。然而必須看到,政策學習不等同于政策復制,理念借鑒也不等同于仿真重復,學習過程中的“拿來主義”并非簡單的政策移植,而應是政策創新的開端。
歷史上不乏一些國家成功學習其他國家和域外模式的先例,但學習過程也是再認知、再創新和再建制的過程,我們學習借鑒先發國家和先發模式,同時必須致力于探索創新,在學習基礎上實現超越。具體而言,共富型制度政策既吸收發展型國家和福利國家的一些經驗,但更呈現出制度政策自塑的邏輯規律和創新特點:
首先,共富型制度政策與發展型國家和福利國家的聚焦范圍不同,發展型國家聚焦“經濟發展”,福利國家聚焦“福利政策”,而共富型制度政策是一項系統工程,包括經濟發展、金融、稅收調節、就業創業、民生保障、鄉村振興、生態富民惠民等各個領域,因此共富型制度政策體系體現的是多領域和多系統的綜合鏈接。這就好比一臺精密的“社會機器”,需要各個零件和齒輪緊密咬合、共同轉動,方能實現共同富裕。
第二,正因為共富型制度政策涉及社會的多領域與多個子系統,共同富裕的價值目標相對于發展型國家與福利國家而言有著明顯差別。發展型國家將社會經濟現代化目標窄化為經濟及生產力發展,而福利國家的主要理念目標則是具有社會保護性質的“福利保障”,兩大制度模型較少涉及環境保護與生態平衡、精神文化、非物質領域發展等。相比之下,共富型制度政策追求的是系統耦合的“寬軌距標準”,需要協調經濟目標、社會目標、生態目標、文化目標等多維目標,促進經濟制度與社會制度、人類社會環境與自然環境的綜合平衡發展。
第三,發展型國家與福利國家均遵循“國家驅動”和“國家主導”的政府中心主義邏輯,科層制的擴張及膨脹是兩種模式發展的必然結果,而共富型制度政策則與之有所區別。當前我國具有極強的國家動員能力,但共富型制度政策依靠國家、市場、社會、社區和民間等多種力量共同驅動,共同富裕偉大事業中蘊含更多的是橫向及水平向度的社會治理思維,而不僅僅是縱向垂直的國家管理思維。
第四,正因為共富型制度政策體系依仗多種社會機制和社會力量的協同作用,因此它可以擺脫發展型國家和福利國家面臨的“大政府、小社會”和“大政府、小市場”等爭議話題,不將政府與市場、社會看作是排他性力量,而是通過兼容并蓄努力實現高動員力國家、高競爭力市場和高活力度社會并存的三贏格局。
第五,由于發展型國家和福利國家都產生于20世紀的工業化社會,與工業化進程緊密相連,因此從本質意義上來說是工業主義和福特主義生產方式衍生而來的制度政策安排。而共富型制度政策面臨的是21世紀的后工業化和后現代化社會,因此更加注重融入可持續發展和數字化等新議題,通過生態轉型、綠色轉型和數字轉型來塑造人類社會的分配和再分配格局,促進人類社會經濟系統、社會系統和生態系統的平衡發展和長期可持續發展。在這里,共富型制度政策體系具有大大超越發展主義和福利主義的潛力。
總之,共富型制度政策繼承了人類社會一些普遍性特點,也從發展型國家和福利國家中吸收了一些先進經驗,同時,它呈現出一些鮮明的自塑特點,可以逐步形成一種后工業化時代、數字時代的新話語與新模式。隨著共同富裕治理體系在浙江和我國逐步形成,來自世界東方的發展理念和模式將逐步為脫序的世界提供前行的坐標,為世界各國提供豐富的新理論知識和新制度方案。歷經“中國制造”在經濟層面影響全球之后,制度政策意義上的“中國智造”必將在治理和文化意義上造福世界,而超越發展型國家和福利國家的共富型制度政策必將映射出浙江治理和中國治理對于全球治理的重要貢獻,成為全球公共產品和公共文化的一部分。(郁建興 劉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