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大多數人來說,今天是虎年開工第一天,可是,不少人在春節期間仍堅守在工作崗位上,特別是處于服務行業及重要職能部門的員工可能不得不犧牲自己節日休息的權利,在單位的安排下加班工作。這個春節加班,能領多少加班費呢?
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加班工資不同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2022年1月31日(星期一,除夕)至2月6日(星期日,初六)放假調休,共7天。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上班。其中,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家法定節假日有三天,即2月1日到2月3日,也就是農歷的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另外有四天是周末休息日或周末休息日的調休日,即1月31日、2月4日、2月5日、2月6日。
記者了解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也就是說,2月1日到2月3日是法定節假日,在這三天里加班的,用人單位應該支付勞動者300%的加班工資;在1月31日和2月4日至6日這四天加班的,單位要先安排勞動者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要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根據國家和江蘇省規定,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21.75天)。舉例來說,目前南京市區月最低工資標準是2280元,日工資最低約為104.83元。這樣算來,2月1日到3日加班,每天至少可以獲得314.48元(104.83×3),在1月31日和2月4日至6日這四天加班,每天至少可以獲得209.66元(104.83×2),如果7天都加班,最少可以拿到1782元的加班費,相當于17天的工資。
對此,人社部門也提醒,上述案例是以南京市區最低工資標準計算的,實際情況中,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對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不低于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也就是說,許多加班職工的實際報酬要高于最低工資標準的。
要加班費還是要補休,有講究
根據法律規定,法定休假日當天企業安排加班的,必須支付加班工資,不能以安排補休為由不支付加班工資。也就是說,春節前三天不能后補,只要加班,用人單位就要支付加班費。
不過,補休可以和休息日加班搭檔。法律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也就是說,在1月31日和2月4日至6日這四天加班,如果企業安排職工加班的,優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值班,不等同于加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規定,加班一般指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安排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繼續從事本職工作。
而值班是指職工根據用人單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負擔一定的非生產性、非本職工作的責任。一般而言,值班是單位因安全、消防、假日防火、防盜或為處理突發事件、緊急公務處理等原因,臨時安排或根據制度在夜間、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內安排與勞動者本職無關聯的工作,為非生產性的責任,且是值班期間可以休息的工作,如看門、接聽電話等。對于值班,就不涉及加班工資的問題了。
同時也提醒加班族們,為了避免法定節假日拿不到應得的加班費,要注意保留自己的加班證據,如果加班費被克扣,可以直接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反映,或通過撥打電話12333進行舉報。
(記者 王赟)